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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3:16:5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理都是比较严格的,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控制自己的个人行为徇私舞弊,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理都是比较严格的,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控制自己的个人行为徇私舞弊,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违法犯罪活动的;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区分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

  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区分徇私舞弊与包庇罪

  其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才能构成;包庇罪由一般主体即可构成,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或违背职责实施的行为才构成;而包庇罪不必利用职务之便即可构成。

  以上就是关于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大家在生活中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徇私舞弊这种行为与其他的罪名还是有差异的,要严格的控制自己的个人行为,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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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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