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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4:53:10 人浏览

导读:

法院在审理完案件后会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诉权的,一般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刑事案件上诉材料需要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在审理完案件后会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诉权的,一般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刑事案件上诉材料需要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上诉期限

  无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上诉期都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实践过程中,经常有当庭宣判后超过五日才向当事人送达判决的情形,但是这不影响上诉权的行使,只有收到判决书,才能计算期限。

  二、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与理由存在不清楚的,可以用书状或者口头在法定的期限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限是10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的期限是5天,这个期限的起算日为接到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的第二天。也就是说,当事人要提起上诉必须在这个期限内,超出这个期限的,当事人上诉权丧失,法院的判决开始生效。

  对于超过上诉期限的,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在此需要提醒以下,提出申诉是不能停止判决或裁定的执行的。申诉,就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但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生效判决的案件是有条件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情形下,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的确存在错误,对定罪量刑可能造成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诉请求,重新对案件进行审判。

  2、原判决依据的证据有不充分的、或者不确实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排除的以及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有矛盾,依法不能做出结论的,申诉人对以上所列事项提出异议和意见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3、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证明原判决所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原审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法院公正判决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对案件重新审判。

  4、在原审案件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存在徇私枉法、贪污舞弊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三、刑事案件上诉材料

  上诉需要的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

  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

  第一审法院的名称;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提出上诉的时间;

  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上诉期限过了就不能再行使上诉权了,对案件判决不服也只能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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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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