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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5:25:2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公诉也可以是自诉,但无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要有明确的被告,刑事诉讼的被告也有一定的主体要求,必须要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达到刑事年龄,如果没有满足这些要求是无法成为刑事诉讼被告的,那么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于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公诉也可以是自诉,但无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要有明确的被告,刑事诉讼的被告也有一定的主体要求,必须要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达到刑事年龄,如果没有满足这些要求是无法成为刑事诉讼被告的,那么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

  一、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诉讼地位,执行一定诉讼职能,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中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诉讼主体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终结起着直接作用。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刑事诉讼主体。

  二、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是控诉、辩护和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辩证统一过程。控诉职能,就是负有收集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揭发、指控被告人有罪,旨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机关或一定人的功能。辩护职能,就是被指控的人针对指控内容进行反驳和申辩的功能。审辩职能,就是国家审判机关用特定的方式审查、核实案件案件的事实,并依法用出裁判的功能。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比较复杂:首先,他是一方的当事人,为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律赋予他享有充分的诉讼权利。其次,他对于自己是否犯罪、如何犯罪最了解,因此他的陈述和辩解是证据的一种。再次,他可能是科刑的对象,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审讯,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以限制其自由。

  三、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6、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7、有权辨认物证、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8、有权阅读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补充、改正。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主体,因为被告人必须参与到案件当中,并且还有可能被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来限定人身自由,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也有相应的权利,比如使用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如果出现语言不通的情形,还应当为其提供翻译。以上就是“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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