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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6:05:30 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自诉案件一般是属于告知才会受理的,也就是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介入的案件,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属于自诉案件,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是怎样的?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在刑事案件中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自诉案件一般是属于告知才会受理的,也就是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介入的案件,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属于自诉案件,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是怎样的?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

  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二、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进行刑事自诉时,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刑事自诉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超过追诉时效的,受害人将丧失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决定自己起诉,为确保胜诉的概率更大,建议可先行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若因对于诉讼程序不熟等原因,担心胜诉几率低的,最好直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三、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参考,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的程序包括先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提交诉讼状、法院立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您将会收到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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