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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17:55:0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刑事自诉。而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自诉来说,法律是作出了相关规定的。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我们知道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刑事自诉。而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自诉来说,法律是作出了相关规定的。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

  1、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3、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

  1、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里管辖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一类特殊的妨害司法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确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此类案件是犯罪地法院审理,由于犯罪地法院一般就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这种做法有违司法的公正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宜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第一,不能充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从形式正义的角度而言,与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悖逆。犯罪地法院审理案件,往往先入为主,有违司法中立性和被动性,不宜保证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

  第二,不符合回避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予回避,不得参加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活动。其中,当事人指本案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第三,应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罚的相关介绍,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有拒绝执行法院所做出的裁定的,会触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其量刑标准一般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一定的罚金。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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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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