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犯法吗
导读:
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人们赞扬,但是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来看,见死不救犯法吗?
【案情回顾】
张某23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带着一群孩子上山摘点杨梅。杨梅山上山路又窄又崎岖,加上下了几天雨,路非常滑。张某决定先带10岁女孩小丽和12岁男孩小江上去,其余留在山下等。张某在前面探路,两个孩子跟在后面。可没爬多远,张某听到身后传来了呼救声。
原来两个孩子掉进了一个长约5米、宽约2米的水坑,水并不深,张某水性不错,救人完全没难度。可张某却站着一动不动,满脑子都是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情:当时村里有一个老太太摔了一跤,好心人去牵了一把,结果被家属赖上了,赔了不少钱。“万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头上,要我赔钱咋办?”想到这里,张某决定不管了。眼睁睁看着两个孩子都沉入了水底没了反应,张某绕抄小路回家,把其他小孩扔在了原地。
近日,张某已被公安部门以“故意杀人罪”刑拘。
【律师说法】
以“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虽然案件还未在法院判决,但是浙江某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认为以“故意杀人罪”刑拘是正确的。
“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不作为形式的犯罪。”孙律师解释说,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而“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
其次是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结合本案,张某带领孩子们玩耍期间充当临时监护人的职责是其先行行为,由此在法律上负有一定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在意外发生时,张某完全有能力下水救人却见死不救,这不仅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是触犯了法律,构成了刑事犯罪,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会见死不救。有的人可能会疑惑,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在某些负有特定义务或先
一群众主动开车过去送孩子去医院,但警车也随后赶到,出于警车速度快的考虑,又将母子转到了警车上;执行任务路过的一辆城管执法车看到路边有许多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听
也许有些人认为见死不救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救人者固然可嘉,但见死不救的人仅仅是在道德上不够模范而已。然而,世界上有些地方对此可格外较真。比如在法国,见死不救的行为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