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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官中立形象的重要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16:32:54 人浏览

导读:

合川市法院七间法庭池海说到法官职业道德,这是个非常宽泛的话题。他包括了许多方面,正如肖扬院长所指出的那样,人民法官应当以“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观念,去思考和解决各种诉讼纠纷,这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

  合川市法院 七间法庭 池海

  说到法官职业道德,这是个非常宽泛的话题。他包括了许多方面,正如肖扬院长所指出的那样,人民法官应当以“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观念,去思考和解决各种诉讼纠纷,这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赖以实现的基础。肖扬院长所说的,正是对法官职业道德内涵的高度概括,将“中立”放在第一位,足见其重要性,可以这样说,“中立”是法官最基本,最重要的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一次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把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规定为法官基本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并将其具体规定为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谨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如果从法官的工作特点来做一个阐述,“中立“就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偏不倚,以裁判者身份居中裁判,不得对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偏见或袒护,这也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

  在座的各位法官都审理过不少案子,不知道是否有过自己打过官司的经历,我想可能很少吧。我们不妨试着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一看法官。

  在法庭上,当事人的心理都会比较复杂。他们无不急于从法官那里得到关于自己案子的进展情况,他们会作出种种猜测,法官会相信我吗,法官会支持我吗,等等等等。当事人会留意法官的任何一个眼神、面部表情甚至说话的语气,声调的高低,当事人会通过这些细微的差别,对法官作是否中立公正的衡量,这种初步的印象一旦得以形成,再想改变就非常困难。毕竟,当事人往往对法律知识和审理程序缺乏了解,他们对司法结果是否公正的判断并站在专业的立场来看待,而通常是通过法官印象的好坏来感知。很多情况下,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对法官报有的成见,往往会导致当事人对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这种信赖的丧失也正是有的当事人才能够服判息讼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法官们应当如何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的中立呢?最高人民法院即使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维护和塑造法官应有的形象,如第一条明确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官的中立形象已经和司法公正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事人心目中的公正判断往往依赖于对法官的信任。如果法官不再为当事人所信任,那么他也必然不会信任法官所作出的裁判。其结果只会导致当事人和法官的严重对立,不利于案件的审判。

  明确了法官中立形象的重要性,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法官该怎样保持中立的形象了。我想,在座的各位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就已经摸索出了不少的方法,我个人认为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深厚的涵养和高度的自制力,是树立法官中立形象的必由之路。法官应当对案件保持超然的态度,让当事人感觉到坐在审判席上的,是代表着法律威严的公正的法官。唯其如此,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任才能够得以建立,这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

  刚才所说的是在审判工作中的形象问题,不过我们就此打住,单纯地认为法官的职业形象只停留在工作中的话,那就显过于狭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法官不同于普通的职业,人民群众对法官道德的要求往往更高,更严。法官的职业道德不仅仅局限于工作中,职务以外的行为也同样属于《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规范的范畴。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官在职务以外展示法官的公正形象,不是靠某一个人的行为所能达到的,而是通过法官队伍整体的形象来展示的。作一个简单的比较,一个法官好的行为可能会提高一个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但一个不好的行为却会动摇许多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我国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实国情而制定的,这之间必然存在着法官职业道德的现状落后于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要求的现象。所以,把所有的矛盾都归责于法官,显然是不公正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法官行为可以由法官准则来调整,但法官所处的环境却不是由法官准则所能控制的,这需要全社会努力,共同地来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法官也是凡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个人好恶,也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他们身旁同样有亲情、友情、同样有人与法、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斗争。倘若一个法官心浮气躁、见利心动,那他势必在法律天平面前左右摇摆,甚至倾斜。只有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抵抗外来的影响,始终保持自己的职业品质,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做到法律、纪律、职业道德相互补充,外界约束和自我约束相互练习,才能做到中立、公平。

  法官也只有了过人的自律意识,才能拒绝诱惑,刚正不阿,才能不偏不倚,秉公执法。而这公正的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绝对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日常工作中一点一滴地积累和塑造出来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是保持法官公正形象的根本途径。

  当前,改革开放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加入WTO后关键的磨合期也即将到来。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对法官队伍提出了新的希望,新的要求,这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者,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努力,我们的法官队伍会更加优秀,法院的明天也会更加美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谨以此句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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