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案例 > 网上兼职刷信誉致一人被骗12万涉嫌诈骗罪

网上兼职刷信誉致一人被骗12万涉嫌诈骗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7 03:23:42 人浏览

导读:

工作轻松报酬高,足不出户网上刷一刷单就能月入数千元,这样的广告你会信吗?通州一女子就信了,短短数天即被骗走十二万余元。6月16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此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来自四川、福建的被告人...

  工作轻松报酬高,足不出户网上刷一刷单就能月入数千元,这样的广告你会信吗?通州一女子就信了,短短数天即被骗走十二万余元。6月16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此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来自四川、福建的被告人彭某、吕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及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刑罚。判决后,两被告尚未提起上诉。

  网上兼职,初获甜头不料却中招

  通州女子钱某在通州区一家服装厂上班,虽说工作辛苦但收入也算稳定。闲暇之余,钱某总想做做兼职赚点小钱。去年3月19日,钱某在其加入的一个QQ群里看到有人在发广告,内容大概是“招聘网络兼职,足不出户网上刷一刷单就能月入数千元,请加QQ652246295,工资日结”。钱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了这个昵称为“陈丽霞”的QQ,并说要做兼职。“陈丽霞”马上热情地对她进行指导,并发了一个操作流程,流程是对方先给一个网站链接,钱某在网站内按照她们的要求购买虚拟商品,然后对方按照钱某购买的商品返还本金、佣金,买的商品越多,返还的佣金就越多。之后,“陈丽霞”又给其发了一张申请表,让其详细填写,随后“陈丽霞”审核通过,确认钱某可以兼职。

  当天,“陈丽霞”发给钱某一个链接,是一个卖手机充值卡的商城,钱某按照“陈丽霞”给的流程点击购买,但是没有成功。第二天,“陈丽霞”又发来链接给钱某,还是让其买手机充值卡,这次钱某购买成功3件,每件108元,花费324元。钱某随后将订单号截屏发给“陈丽霞”,“陈丽霞”审核后向钱某的支付宝账号打款339元,多余的15元是佣金。

  轻轻松松赚得15元,这让钱某很兴奋。当天,“陈丽霞”又发来链接,让钱某继续完成任务,钱某一口气买了50件商品,但“陈丽霞”以网站在审核为由没有当即返还。接下来几天,“陈丽霞”一直发链接要求钱某完成任务,钱某一共买了1000多件商品,而“陈丽霞”一直以卡单、冻结为由没有返还。3月26日,钱某再也联系不上“陈丽霞”的QQ,方感觉自己被骗,不得不报警,而钱某一共被骗121410元。

  千里追捕,揭开网上兼职骗局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锁定了以彭某为首的诈骗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彭某,四川省雷波县,1981年生,小学文化,无业。据其供述,2014年6月左右,其在云南永善县租房居住,由于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听说网上以刷信誉的方式诈骗钱来得快,即在网上自学刷信誉诈骗的方法,并当起了师傅,将诈骗方法传授给了其女朋友吕某和侄子彭某芝(另案处理)。

  2015年3月,彭某在网上买了一台红色的二手笔记本电脑,着手实施诈骗,并叫女朋友吕某和吕某的弟弟吕某兴(另案处理)一起做刷信誉诈骗,吕某姐弟欣然加入诈骗,和彭某一起到云南永善县的暂住地。期间,彭某还打电话叫其侄子彭某芝也一起过来帮忙。为方便实施诈骗,吕某也买了一台蓝色的笔记本电脑,彭某给了吕某一个网槽、一张无线网卡和几个QQ号码。

  一切准备就绪后,彭某在网上联系广告商为其投放兼职刷信誉的广告,上面有QQ号,有人联系其QQ要做兼职时,其就向客户发流程,客户确定要做兼职时,其就向客户发申请表,之后再发链接,让客户拍买手机充值卡。一旦客户拍买成功,彭某立即登陆客户预留的邮箱,查看客户的卡密,再将客户的卡密在网上收购充值卡的平台上出售。为使客户信以为真,客户拍的第一笔钱,彭某在返还本金时都会加上少量佣金,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当客户继续拍买充值卡时,彭某就加大向客户推送的数量,再以种种谎言不返还本金和佣金,最后将QQ关闭不再与客户联系。

  2015年7月,彭某去四川乐山租房子,和吕某各自开始刷信誉诈骗。为防止被警方查获,彭某还经常更换网卡及QQ号。经警方查明,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12月20日,被告人彭某参与作案6起,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138210元;被告人吕某参与作案2起,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13200元。

  利欲熏心,法网恢恢终获刑

  2015年12月21日,被告人彭某、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彭某、吕某逐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所骗赃款二被告人均已全部退还被害人。

  2016年5月25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两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追悔不已,表示认罪服判,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彭某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吕某诈骗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彭某、吕某共同实施诈骗犯罪,二被告人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彭某、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已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均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吕某系初犯、犯罪数额不大,对被告人吕某可适用缓刑。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如何防范刷信誉诈骗?

  网上刷信誉,简单地说,就是网络店家为了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店铺的信誉而采取的一种作弊行为,即通过他人帮忙拍店铺的商品,通过虚假买卖,从而提高宝贝的销量和好评率。由此,催生了一些网络刷手,即通过代他人刷单谋利。由于网络刷单操作简单,门槛低,且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佣金相对高,工作轻松,深得一些网络兼职的青睐。

  但随着刷信誉兼职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骗子看准了时机门道,打起了“网络兼职”骗钱的主意。

  据了解,正规淘宝兼职,拍单不用垫付一分钱,由卖家通过发红包的方式预先付款,自己一分钱都不需要用到。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现在网上的骗子太多,骗术也是层出不穷,希望大家提高警惕!特别是高考结束,距离报到上学还有一段时间,大学生暑期实践也将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工作岗位是许多人的首选,大学生更应注意防范网络兼职刷信誉诈骗。

  (原标题:网上兼职刷信誉 一女子被“刷”走十二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