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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涉黑恶团伙设“总教头”和“四大护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02:03:39 人浏览

导读:

自2009年以来,一伙东北男子,身形彪悍,下手凶狠,藏匿娱乐场所寻衅滋事,秘密经营地下赌场,逐渐形成了带有黑恶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下设总教头和四大护法,统一办理食宿,定期发放工资,一有情况,集体出动。09

  自2009年以来,一伙东北男子,身形彪悍,下手凶狠,藏匿娱乐场所寻衅滋事,秘密经营地下赌场,逐渐形成了带有黑恶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下设“总教头”和“四大护法”,统一办理食宿,定期发放工资,一有情况,集体出动。09至10年之间,该团伙在瑞安塘下一带先后获下10余宗罪行。日前,瑞安法院对该团伙10名主要成员进行宣判。

  事实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赵某在瑞安市塘下镇借助其弟赵某某(已判)在瑞安市塘下镇一带的老乡中建立的关系网,网罗了一批东北无业人员跟随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勾结被告人陈某,通过为被告人陈某等一些本地人开设的赌场负责看场,牟取非法利益而逐渐发展壮大。

  2010年初,被告人陈某刑满释放后,以被告人陈某、赵某为首的“东北帮”在瑞安市塘下镇一带的山头、民宅、村居多次开设赌场,以赌养黑、以黑护赌,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某、赵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逯某、杨某、杜某、夏某、钟某等为参加者,总人数达二十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了更好的管理组织成员,被告人赵某在瑞安市塘下镇租了一间套房,安排组织主要成员集中食宿、统一保管、使用作案工具,还不定期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组织成员回家时给予经济补助,被告人赵某还要求各成员办理银行卡,允诺将定期以工资形式将报酬打入各成员的银行卡。为了笼络人心,被告人陈某和赵某还经常安排其组织成员聚餐、娱乐、旅游等一系列集体活动。当该组织成员被打击处理或发生纠纷时,被告人陈某、赵某通过出钱出力出面予以解决。同时,被告人陈某、赵某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强调各组织成员不得吸毒,不得擅自行动,形成了听命和服从于被告人陈某、赵某指挥等不成文的规定。

  该组织为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长期在瑞安市塘下镇一带的山头、海边、村居、民宅内摆设赌场,并在赌场内放高利贷,通过在赌场内抽取头薪、放高利贷等方式非法获利以支持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支付该组织成员的生活开支、娱乐、租用车辆等费用。同时,该组织在瑞安市塘下镇一带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排挤其它社会黑恶势力。该组织通过暴力讨债、暴力插手债务纠纷等活动,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八水村等农村造成恶劣影响,给村民心理造成恐慌,严重扰乱社会风气,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陈某等10人的行为已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由于赵某和钟某均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法院判决与原判有期徒刑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4年,分别处罚金10万元、1万元。其他八人根据情节轻重,遂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处罚金10万至1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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