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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工商局长与外甥演双簧诈骗钱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00:34:54 人浏览

导读:

一个卖豆芽小贩,只因有一个身为工商局长的舅舅,便在舅舅的幕后授意下,成为了举报人,先后向两家公司索要奖励费。29日,记者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获悉,这出外甥和娘舅出演的双簧索钱记,最终以二人双双获刑而告终。箫某只

  一个卖豆芽小贩,只因有一个身为工商局长的舅舅,便在舅舅的幕后授意下,成为了举报人,先后向两家公司索要“奖励费”。29日,记者从常州天宁区人民法院获悉,这出外甥和娘舅出演的双簧索钱记,最终以二人双双获刑而告终。

  箫某只是一个卖豆芽的小贩,在常州过着平凡的日子。而他的舅舅王某时任常州工商局钟楼分局副局长。2007年,王局长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品牌床上用品商标使用不规范。之后,王局长找到卖豆芽菜的外甥萧某,说有家床上用品公司的商标使用有问题,让萧某冒充举报人,以床上用品公司的商标使用有问题为由向对方要钱。几天后,在该公司的办公室内,王某打着萧某就是举报人的幌子,向该公司经理进行了介绍。王某要求公司经理拿一万块奖励费给萧某,公司经理立刻如数奉上。萧某过后将1万元现金交给王某。

  2009年端午节前,王某偶然发现某品牌鸭蛋的实际使用的商标与厂方注册商标不一致。于是王某与萧某再一次如法炮制,从该品牌鸭蛋代理商手中拿到6.5万元现金。事后,萧某分得1.5万元,王某得到5万元。

  据萧某交代,他根本不懂商标知识,舅舅王某发现对方商标有问题后,为了达到要钱目的,找他以举报人的名义合演双簧,所有的行为都是舅舅事先安排好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萧某伙同王某,利用王某的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属共同犯罪。萧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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