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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报假警称有人要炸停车场被判8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21:32:05 人浏览

导读:

为争抢货运生意,两男子合谋报假警打击竞争对手,谎称有人预炸停车

  为争抢货运生意,两男子合谋报假警打击竞争对手,谎称有人预炸停车场。前不久,自作聪明却作茧自缚的两男子尤某、张某均被锡山法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尤某曾在派出所做过几年保安,后到无锡市某停车场任副总经理,该停车场由于搬迁,部分客源流至无锡市另一停车场新东方停车场。与东方停车场相比,尤某所在的停车场生意要清淡得多,这也就成了尤某的一大烦恼。而在该停车场租赁店面经营超市的张某,也因生意惨淡而发愁。张某空闲时跟着尤某做事,停车场货运生意的好坏毕竟对两人的经济收入都有一定的影响。

  为争抢货运生意,两人于2011年4月初合谋报假警打击竞争对手,由尤某虚构爆炸威胁信息的内容并计划逃避法律追究的办法,张某则购买一张不需要登记真实身份的手机卡和一只手机,打完报警电话后即把手机和卡扔掉。后张某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因舍不得花钱买新手机,将卡装在自己的一只旧手机里。2011年4月16日早晨7时左右,张某打110报警称:新东方停车场是违建,有人带了五公斤炸药要去炸停车场,其哥哥已被人控制了。随后张某将手机卡嚼烂后扔掉。警方接警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计150余名警察出警,对该停车场内大量人员及车辆进行疏散。停车场也因此营业中断,人心惶惶。

  疏散完毕后,公安机关进行排查,但未发现有可疑爆炸物品,即对此展开侦查,并于当天中午将被告人张某、尤某抓获。两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张某经合谋,编造虚假爆炸威胁信息,造成大批警力出动,大量人员和车辆疏散,相关营业中断、人员恐慌,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故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尽管虚假的恐怖信息不产生实际的恐怖后果,但是这种虚假恐怖信息的编造、传播往往会无端造成社会公众心理的恐慌及社会秩序的混乱,使国家、社会以及个人付出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极大代价,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会产生严重后果。为此,在国际公约中早就将其作为犯罪行为予以惩罚,我国在2001年的《刑法修正案(三)》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本案中,两被告人为打击竞争对手,编造了虚假爆炸威胁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经构成犯罪。生意竞争除要遵守行业规范,更要遵守法律,要形成良性的、向上的竞争,类似被告人尤某、张某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除了要受国法的处罚,当然还会遭到同行的唾弃。

  王伟 路若愚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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