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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地铁拥挤伤人 拘役4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9:49:08 人浏览

导读:

杨某在乘坐地铁时因人多拥挤,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并挥拳打伤一名女子。

  杨某在乘坐地铁时因人多拥挤,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并挥拳打伤一名女子。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法院获悉,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4个月。

  今年4月,杨某与朋友乘坐地铁1号线准备到石景山游乐园游玩。当地铁行驶至天安门西站时,因地铁上人多拥挤,杨某和朋友与郑某及其丈夫发生口角。随后,杨某挥拳打伤郑某的左眼部,经鉴定郑某的伤情为轻伤。受害方报警后,双方在天安门西站下车并被民警带走。

  在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杨某与被害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赔偿郑某各项经济损失6000元。郑某表示对杨某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定,杨某不能正确处理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杨某系自首,且主动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对其从轻处罚。

延伸阅读:心理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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