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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长期诱奸弱智少女致其怀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9:04:11 人浏览

导读:

7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控申、侦监、公诉部门全力协作,成功办理了一起强奸智力残疾女性案件,依托刑事被害救助机制,及时向被害少女发放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受害少女摆脱心理阴影,走入阳光人

  

  7月22日,记者从成都成华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控申、侦监、公诉部门全力协作,成功办理了一起强奸智力残疾女性案件,依托刑事被害救助机制,及时向被害少女发放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受害少女摆脱心理阴影,走入“阳光人生”。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维护了弱势少女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取得良好的社会、政治、法律效果。

  今年3月,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杨长勇涉嫌强奸罪一案:2010年6至7月,现年44岁的无业人员杨长勇多次将22岁的被害少女(6级智力残疾,弱智少女)诱骗至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致使其怀孕并做引产手术。案发前,被害人长期一个人生活,奶奶不时为其送去一些基本生活用品。被害少女与杨长勇属邻里,并经常和杨的小儿子一起玩耍。获悉这一情况后,成华区检察院院控申部门主动介入,充分利用辖区两个检察工作点,多方走访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了解到:被害少女系智力残疾人,其父因工伤去世多年,母亲身患癌症晚期,无正式工作,母女二人仅靠每月310元低保金维持生计,生活异常艰难。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区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专题报告,为受害少女申请司法救助金实施司法救助。4月8日,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邹军平带领控申、侦监部门干警,在办事处、社区领导及检察工作点联络员共同参与下,亲手将5000元救助金送到被害少女母亲的手中,并详细询问了其家庭生活情况,鼓励她们勇敢面对生活、拿起法律武器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母对检察机关对其实施的救助表示由衷感谢,并表示:孩子受到伤害,对其家庭是重创,但一定会依靠政府,运用法律武器与犯罪抗争,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严惩凶手。

  本案中,被害少女残疾证上注明为其为三级智力残疾人,根据四川华西医学中心的鉴定:被害少女智商50,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缓,2010年被他人性侵犯时性防卫能力削弱。因此,成华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最终达成共识。今年6月8日,该院以涉嫌强奸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长勇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7月11日,一审法院经不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杨长勇明知被害少女系智力残疾人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鉴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故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得知侵害他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少女脸上终于绽放出了往日的笑靥……

  检察官寄语:被害人陈某正值妙龄花季的少女,因智力有缺陷,自我防护能力较差,且缺乏与异性正常的交往渠道,加之监护人履行监护管理不到位,缺乏必要关注和照料,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因此,社会和家人应对这一群体给予高度关注和关心,并加强监护,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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