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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前男友纠缠不休被男友尖刀刺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7:58:03 人浏览

导读:

女孩杨某与男友蒋某解除恋爱关系后,与张审建立了恋爱关系,蒋某认为是张审从中作梗,便在案发前一星期左右,把张审约到株洲市天元区粤华大酒店门前见面,双方产生冲突,蒋某带的几个人殴打了张审。

  女孩杨某与男友蒋某解除恋爱关系后,与张审建立了恋爱关系,蒋某认为是张审从中作梗,便在案发前一星期左右,把张审约到株洲天元区粤华大酒店门前见面,双方产生冲突,蒋某带的几个人殴打了张审。

  5月29日,蒋某在朋友陪同下,从株洲市赶至杨某的工作单位株洲县王十万乡卫生院找杨某,当蒋某到卫生院二楼医生办公室时,见杨某正与张审在一起,便冲上前打了杨某一耳光,并把张审叫至卫生院门口坪里“打讲”(协商)。

  张审下楼时,顺手在一医生办公室窗户边拿了一把尖刀握在手中。在卫生院门口,蒋某与张审再次发生口角,蒋某到马路对面捡了一块红砖准备打张审,张审害怕被打,便在蒋某后背刺了一刀,后蒋某流血不止,随即被送到株洲县一医院紧急抢救。

  经株洲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害人蒋某的伤情构成重伤。

  案发后,张审在其亲属文某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本案审理期间,张审的家属与被害人蒋某达成赔偿协议,由张审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蒋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39500元,被害人蒋某表示已原谅张审,请求法院对张审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害人蒋某存在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张审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审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张审被株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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