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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小正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5:19:31 人浏览

导读:

丈夫惨遭不幸,为保

  丈夫惨遭不幸,为保住“血脉”,公公又将不满两岁的儿子抢走,面对生离死别的痛苦,吕红选择了法律来作为这场夺子大战中的武器……
           为传“血脉” 抢走孩子
  2000年,家住徐州,家庭条件优越的吕红结识了徐州睢宁青年刘双,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步入婚姻的殿堂。2002年8月吕红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取名刘阳,一家三口和睦美满地生活着。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4月一场无情的车祸夺去了刘双年轻的生命。被痛苦和无助包围着的吕红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刘双的老家为刘双送葬。
  送葬回来后,按照当地的风俗,儿子应当为父亲守孝。公公刘统生及其子女刘红、刘辉、刘梅、刘红梅等人强烈要求吕红母子二人在刘家守孝35天之后再走,遭到吕红反对。
  次日,吕红准备带着孩子与其家人回徐州老家。眼看着孩子将离去,刘家急了,“吕红将来改嫁后如果给孩子改了姓,那刘家的这一支血脉岂不是就断了?”为保住刘家这条“血脉”,刘家兄妹几人和其他亲属强行将年仅一岁八个月的刘阳从其母怀中抢走。
            夺子大战 硝烟弥漫
  没有了丈夫,又见不到孩子,吕红失去了生命的支撑,生活没有了方向。此后,无数次的协商、苦苦哀求,刘家却铁了心,就是不让见到孩子。百般无奈之下,吕红于2004年6月以侵害其监护权为由,将刘统生、刘红、刘辉、刘梅、刘红梅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五被告承认孩子在其三姑妈刘红梅处,但拒绝将孩子交给其母亲抚养。法庭认为,吕红作为孩子的母亲,有监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妨碍和侵犯,五名被告人采取违法的方式,抢走并留置孩子,侵犯了吕红的监护权。睢宁法院遂于同年7月作出判决,要求五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将孩子送还给吕红,并赔偿吕红精神损失1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五被告我行我素,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吕红于2004年9月29日申请强制执行。10月8日,长假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刘红梅住处,刘红梅家没人。与其嫂子谈话,询问刘红梅及吕红之子刘阳下落,其嫂子说刘红梅和她丈夫带刘阳去深圳打工了,详细地址不知道。10月9日与刘红谈话,督促其履行义务,刘红称刘阳被刘红梅带到上海打工去了,具体地址不详。10月10日刘统生告诉执行人员,刘阳被刘红梅带到外地去了。随后执行人员多次找被告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做工作,均无功而返。11月30日睢宁法院发出悬赏公告,鼓励知道刘红梅行踪、孩子下落的人向法院举报,法院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公告发出之后,刘红也不见了。
              执行山重水复
  经过几次失败的执行,睢宁法院总结经验认为:执行干警三番五次的执行惊动了被告人,他们将孩子藏匿得较为隐蔽,执行人员难以发现。执行工作应当暂停,制造一种假象,使他们放松警惕。
  经过几个月策略性、外松内紧的工作,2005年12月2日上午,睢宁法院院长蔡可勇和执行局的同志就该案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大家对近一年来搜集和掌握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梳理。中午13:30分,睢宁法院决定执行局、法警队全体人员分成五个执行小组,分别前往五位被执行人家中,寻找孩子的下落。院长蔡可勇强调,由于本案执行标的特殊,加之当事人之间特殊的亲情关系,执行中要以疏导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一定要注意方法方式,到被执行人家之后,迅速控制其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防止被执行人通风报信。
  寻找孩子下落的工作,在各被执行人住所地再次迅速全面展开。
  第一组执行人员前往孩子三姑妈刘红梅家的执行干警,再一次遭到“铁将军把门”。
  第二组执行人员前往孩子权叔刘辉工作单位某中学时,未见其人。
  第三组执行人员在单位找到了孩子的爷爷刘统生。
  但均未见到孩子。
  关键时刻,紧急电话露了馅
  第四组执行人员在县城近郊于14时15分找到了大姑妈刘红的家。刘红不在,其书桌上,执行人员发现刘阳二周岁照片。其丈夫侯某面对到来的执行干警十分紧张,对执行人员的询问支支吾吾。当执行人员询问孩子在哪里时,侯某说被刘红、刘红梅带出去一年多了,具体地址不知道,姐妹俩也从不与家中联系。正在这时侯某家的电话响了,机警的执行干警迅速拿起了听筒,听筒里传来了刘辉急促的声音:“姐夫,快把孩子藏起来,法院的人又来了。”“知道了。”执行人员急忙挂了电话,从电话内容足以认定孩子就在附近,被执行人刘红的丈夫侯某也应该知道小孩此时在何处。但无论执行人员如何教育,侯某都拒绝回答。
  下午5时,蔡院长安排执行干警再次在被执行人所住村镇广泛张贴悬赏公告,值班人员24小时守候在举报电话旁。
  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孩子的爷爷刘统生似乎有所悔悟,向法院作出承诺,保证于12月3日(周六)在其单位将此案协调处理好。
  12月3日上午九时,当睢宁法院一行来到刘统生单位时,刘统生却又反悔了。
  吕红也向其公公表示,虽然丈夫去世了,但她可以一样在床前尽孝,只要把孩子还给她,刘家可以随时去徐州探视孩子,还可以接来同住。规劝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但却毫无进展。
          法院执行:让母亲第一个抱到孩子
  正在这时,一直守候在举报电话旁的干警,接到了举报电话,反映孩子当日下午由被执行人刘红带着,在其丈夫的妹妹家玩耍,现在应该还在。但举报人仅仅提供了这一线索就匆匆挂了电话。
  鉴于被执行人的行为,睢宁法院立即对涉嫌防碍执行的刘统生以及撕毁法院公告的刘红梅丈夫王某和转移孩子妨碍执行的刘红丈夫侯某采取强制措施。
  经过了解,刘红丈夫兄妹多人,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方,相距很远。
  为了确保执行万无一失,执行人员兵分几路,连夜乘车前往几个嫌疑地点。其余几组很快传来消息,没有找到孩子。还剩下最后一家,几辆执行的车辆在漆黑崎岖的小路上左转右转,申请执行人吕红就在车上。
  晚上10点整,认准被执行人的家,前前后后周密地布置了人员,然后上前敲门。
  22时10分,面对从天而降的法院执行人员,已经睡下的被执行人一时不知所措,仓皇地想去抱孩子逃走,但已经来不及了。
  执行人员的行动没有惊扰到孩子,孩子仍在睡梦中,脸上还挂着甜甜的微笑,似乎在梦中见到了他的母亲。为了不惊动孩子,蔡院长让所有的执行人员全部撤退到门外,叫人去村外叫来孩子的母亲,让母亲亲自来抱走自己的孩子。吕红伸出颤抖的手揭开被子,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孩子,痛哭失声,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第二天,吕红带着孩子给睢宁法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不停地给执行人员鞠躬,母亲和孩子的脸上都挂满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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