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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22:36:37 人浏览

导读: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做了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构成犯罪,主动投案的,有从轻情节的,可在量刑上适当减轻。主动投案的量刑情节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主动投案的量刑情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主动投案如何认定?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

  二、主动投案的情形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三、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主动投案量刑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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