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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野生红豆杉获刑两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21:38:57 人浏览

导读:

为获利他私挖4株野生红豆衫,移植后濒临死亡,为确保树木成活,他竟想到将采挖来的树木捐赠给植物园。前天上午,宁海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郑某,系宁海人,现年58岁。2011年2月,他来到宁海桑洲

  为获利他私挖4株野生红豆衫,移植后濒临死亡,为确保树木成活,他竟想到将采挖来的树木捐赠给植物园。

  前天上午,宁海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郑某,系宁海人,现年58岁。2011年2月,他来到宁海桑洲镇龙王殿山上,发现山上生长着4株野生红豆杉。郑某想起之前在一次树木栽种培训课上,老师曾介绍过野生红豆杉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常珍稀,不能随便采挖;且红豆杉能提取药物,防癌抗癌。他心想树木既然不多,又是村集体的,挖走应该也无影响。

  于是,郑某花了3天时间将这4株野生红豆杉移植到自己家中,原想着种植一段时间后可以卖掉赚钱。谁知,红豆杉尽管值钱,却有价无市,一直未能卖出。数月后,他发现,其中两株红豆杉已濒临死亡。

  于是,郑某让亲戚帮忙联系宁波植物园,称有两株红豆杉想要捐赠。

  工作人员听闻后很震惊,表示野生红豆杉属于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村民私自挖掘已是触犯法律,再将非法获得的物品捐赠则更是违法,并建议郑某主动向相关部门交代。事后,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阐述了事情经过。

  庭审过程中,郑某表示自己一时犯了糊涂,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宁海法院根据其悔罪表现,认为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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