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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待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被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08:49:59 人浏览

导读:

2012年1月16日,云南省会泽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一特大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某,男,42岁,云南鲁甸县文屏镇人。2012年1月4日,刘某某驾驶一辆满载44名乘客的大型卧铺客车由昆明途经嵩待高速公路驶往昭通

  法制网讯记者储皖中通讯员龙媛2012年1月16日,云南省会泽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一特大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刘某某,男,42岁,云南鲁甸县文屏镇人。2012年1月4日,刘某某驾驶一辆满载44名乘客的大型卧铺客车由昆明途经嵩待高速公路驶往昭通,22时许,行驶至嵩待高速路K87+700m处时,因道路积雪,采取制动不当,车辆发生侧滑,与对向车道驶来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导致客车上的7名乘客被撞落在地当场死亡,货车驾驶员因挤压过度死于驾驶室内,现场情况惨不忍睹,另外,本次事故还造成4人重伤、9人轻伤、15人轻微伤。

  考虑到本案伤亡惨重,影响重大,且就被害方的赔偿事项尚未完全履行,为保证诉诉的顺利进行,因此会泽院做出了批准逮捕嫌疑人刘某某的决定。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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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延伸: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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