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动态 > 委员热议:不能助长"花钱买刑"

委员热议:不能助长"花钱买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08:13:30 人浏览

导读:

1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草案条款字斟句酌,提出了各自修改意见建议。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编特别程序,其中用专门章节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修正案草案

  1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草案条款“字斟句酌”,提出了各自修改意见建议。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编特别程序,其中用专门章节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修正案草案规定,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淑琴希望刑诉法草案对“非法方法”能够进一步举例说明,进行细化。

  草案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对此,张淑琴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到什么程度算是“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很难判断。这样规定会为违法取证开口子。

  因此,张淑琴建议删除“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这几个字,或者直接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丛斌委员说:“按照刑法理论,只有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才能和解,公诉案件是不能和解的。所以在刑法没有作出相应的修改之前,刑事诉讼法却作了这样大的改动,我觉得是不妥的。”

  丛斌说,我们知道“犯罪必须受到惩罚,不能用经济赔偿的行为抵顶罪过”,这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则。如果这样规定,容易滋长了一部分人用钱来免罪免责,造成不良影响。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本文由法律快车 刑法整理所得,更多刑法文章请点击:

  刑诉法草案二审 秘密拘捕受到严格限制

  刑诉法草案二审增改内容的小汇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