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欠钱不还被碎尸 肉块冲入下水道
导读:
“你妈妈房子是不是下水道堵了,家中没人,你来看看吧。”市民林丽接到电话后赶到母亲家,家中无人,打电话也没人接,当她叫来工人疏通下水道时,发现里面有很多肉块。
“是动物肉吧?”围观的邻居们说,林丽觉得不对劲,当即报了警。警方调查后,告诉了林丽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她的母亲张萍遇害被碎尸,嫌疑人是她母亲生前的“男友”孙志明!
12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孙志明涉嫌故意杀人案。
法庭上,孙志明称林丽的母亲是自己“女友”,他为了几万元欠款,将“女友”杀害并肢解。
法庭上,48岁的孙志明供述,年长自己4岁的“女友”张萍是自己的一个远房亲戚。2006年,自己在医院照顾生病的大姐,两人相识,因为自己离异,而张萍和丈夫的关系也不好,两人便开始相处。
2009年,张萍说女儿要开医疗器械的店急需资金,孙志明从朋友那里借了4万元给了张萍。“当时说好是借钱给她的,要求她打个条子,但她说‘我们这样的关系,还需要打条子吗?’”孙志明说,自己也就没较真,加上前面借的钱,张萍已经欠他5.5万元。
孙志明是塔城人,在乌市没有固定的住所,常在张萍处居住。2011年3月27日,孙志明接到张萍电话说要还钱,第二天就去了张萍家,住了十几天。
2011年4月10日晚,张萍拿出5000元给孙志明,孙志明提出最少也得给1万元,张萍又拿出2000元。为此两人发生争执并互相指责谩骂,孙志明一怒之下从张萍家的厨房拿出一把刀,向张萍的头部、颈部等部位猛砍致其死亡。随后,他又将张萍碎尸,并将部分肉块冲入卫生间下水道,剩余部分躯干被装到一个旅行箱和白色塑料袋里。清理完现场后,孙志明将张萍的7000元钱、手机等物品拿走,次日凌晨,又将尸体运至自己租房处。
2011年4月11日,孙志明将张萍的尸体运到乌拉泊水库并抛至其中。
2011年4月15日,孙志明被警方抓获。
张萍的女儿林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到庭参加诉讼,并提出3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林丽说,2006年孙志明在和田曾涉嫌诈骗,被拘留40天,她怀疑孙志明反欠母亲的钱。
最后陈述中,孙志明说:“对死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理。”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他表示:“我做工程有赚有赔,这些年也没存下钱。”
当日,法庭未作出宣判。
文章推介:2011最新刑法全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人际关系中,在亲戚朋友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如果亲戚借了我们的钱没有还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说是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大家肯定在电视上都看到过哪些在赌场上赌红了眼的,赢了的还想继续赢赢得多一点,输了的想要拿回本就开始疯狂的借钱,同时大家也知道在我们国家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那么
如果欠了我们的钱,没有偿还的话还逃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采取一个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通过法院的途径让欠钱的一方还钱,但是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
世界上有一种很神奇的关系名字叫做远方亲戚,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要是自己挣多一点钱,有时候亲戚就找上门来借钱。那么,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对付?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