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拒交赡养费 法官强制执行让其母老有所养
导读: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现今社会却有极个别人置自己的亲生母亲而不顾,只图自己过着富足舒适的小康生活,企沙镇苏老大便是其中之一。
苏老大是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渔民,有兄弟两人,他排行老大。其父亲去世得早,母亲黄某今年已年近八旬,年老体弱,又缺乏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为此,其母亲多次与两儿子协商,要求两儿子支付赡养费,但是两个儿子与母亲的关系不怎么融洽,他们互相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后经居委会多次调解,均因儿子们推诿而无果,为此母子闹僵。老人无奈之下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两个儿子按月支付赡养费。
法院判决苏老大按月支付其母亲赡养费300元,苏老二给母亲提供了住所,免除其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判决生效后,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苏老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扑空。苏老大至今已拖欠赡养费10000多元,该案的执行陷入停滞状态。
近日,申请人黄某来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其子苏老大在勒山村附近的渔船上,她正在盯住。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并向苏老大下达了强制执行拘传票,将其带回法院,并警告其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慑于法律的威严,苏老大改变了一直以来抗拒执行的态度,按时履行了10000多元赡养费。同时,在执行干警从法律、道德、人情等多方面的说服教育下,苏老大终于认识到了自己不赡养老人的严重错误, 表示彻底悔改,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从今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母亲的赡养费,让年迈的母亲老有所养。
(廖思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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