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人身安全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导读:
人民法院在依法正确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案件当事人采取围攻、纠缠、辱骂、暴利威胁以及恐吓法官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如何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确保司法权威的有效行使?这是当前社会各界不容忽视的一个社会和现实问题。
近年来,从大足法院的总体情况来看,该院所属辖区的司法环境和法官的安全保障是比较好的,这与当地党委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密不可分。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大足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以及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大足法院不断加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力度,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分子,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导致少数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产生了一些误解或对承办法官产生了一些对立情绪,因此,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出现围攻、纠缠、辱骂、暴利威胁、恐吓法官及家属等侵害法官人身安全及其他权益的恶性事件。归纳起来,大足法院法官曾经面临的人身安全威胁主要有:一是采用暴力阻止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涉及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用匕首袭击原告和法官、随身携带铁棒等暴力事件3件。二是用言语辱骂威胁等非法手段干扰法官正常生活。有的当事人败诉后扬言要用硫酸泼承办法官,有的当事人在等待案件判决期间打电话威胁承办法官及家属,有的当事人到法庭上辱骂承办法官、有的当事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向承办法官提出无理要求,未得到承办法官的认同后,打电话辱骂、敲诈法官并扬言要杀承办法官全家甚至要炸法院等以言语对法官的人身安全进行恐吓、侮辱、伤害事件7件。三是藐视法庭威严,危害审判秩序,威胁庭审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了法官人身权益,还干扰了司法公正。在法庭上,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侵犯法官,就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必然极大地损害法律的尊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上级法院针对这一实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起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妨碍司法的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对于严重妨碍司法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法律的威严,以护法威、扬正气。同时以此来保护法官安全,树立司法权威,为法官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文/何黎(大足法院)
文章推介:2011最新刑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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