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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大学副院长涉嫌侵占7042万受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4 02:56:05 人浏览

导读:

继帮男友行贿被判1年半,刑释当天又涉隐匿财会资料被拘后,原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邹婉玲被受贿人在狱中举报洗钱,检院追加起诉其涉嫌职务侵占人民币7042万元,转入个人账户3000多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审。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

  继帮男友行贿被判1年半,刑释当天又涉隐匿财会资料被拘后,原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邹婉玲被受贿人在狱中举报“洗钱”,检院追加起诉其涉嫌职务侵占人民币7042万元,转入个人账户3000多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审。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法院因检察机关追加起诉而二次开庭。据追加指控,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下称华软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利用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原董事长林永平(另案处理)经合谋后,于2002年9月至2008年7月,授意他人将华软学院账上人民币7042万元转移至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软公司)账上。接着,两人又数次违反规定转款。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又转款人民币900万元至邹婉玲的母亲朱某英的账上。

  后邹婉玲伙同林永平再从所控制的个人账户上将赃款转移至境外,并由林永平授意他人隐匿华软学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掩盖其罪行。

  【庭审直击】

  学院汇款给公司很正常?

  昨日庭上,邹婉玲镇定自若,否认了全部指控。邹说,按照办学协议,华软公司提供资金给股东,股东再投资到华软学院,也就是股东个人就可以代表华软公司投资到学院搞基建。“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公司的同一个账号”,资金在账户间转来转去不需要董事会同意。

  邹婉玲称,公司没有其他业务,它的存在就是为了学院。所以学院就是公司,公司就是学院。

  自己曾借5000万给学院?

  对于钱款转入她和男友的个人账户,邹婉玲辩称这些都是自己借给公司的款项。“从2002年至2003年,我以个人名义借进去的有5000多万,后面的不记得了。2003年财务帮我做过统计,后面我忙着教学,就没有做统计了”。邹称这些钱都是从香港直接汇款到广州的,自己拿回了多少记不清了。

  邹表示,她觉得这种行为不是私下交易,账户都可以查的。当被法官问及是否真的没有拿过头时,邹肯定地回答:“至少还有800多万留在学院。”并称从没有算过利息,而详细的原始凭证资料都在现任院长手里。

  上千万转给家人是还借款?

  公诉人问:“900万转到你母亲账户,有没有经过你同意?”邹婉玲说:“有的,这是借了她的钱。”而170万转到她妹妹账上,邹婉玲则称“应该是有的”、“因为这个数额太小了,我记得不是太清楚,反正当时是借了她的钱!”邹婉玲辩称,学院财政运转不过来,办公司没有钱,于是他们都要从亲戚那里借点钱用。不是作为股东投资,而是作为借款。她作为股东有义务保证学院的正常运作,至于从财务的角度,这笔钱是作为投资款还是借款,她认为股东可以自行决定。

  此外,邹婉玲坚称所有借款都有合同记载。该案目前尚待进一步审理。

  邹婉玲简介

  邹婉玲,1964年生,澳大利亚国籍,1990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主修金融会计及计算机应用,为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和香港注册会计师。

  邹婉玲就读澳大利亚蒙纳殊大学教育学硕、博连读学位,同时担任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行政副院长、广东省计算机协会常委、广东省《电脑》杂志副主编等职。

  细数邹婉玲“三进宫”

  1.此前,邹婉玲为帮助生意伙伴兼男友林永平逃脱税务部门查处,多次向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原副主任科员潘锷(已判刑)行贿累计126万元,因行贿罪被判刑1年6个月。

  2.2009年12月28日,邹婉玲犯行贿罪刑满释放,当日又因涉嫌隐匿财会资料被刑事拘留。2010年11月,邹婉玲与华软学院财务部副处长潘爱玲、办公室主任胡蓉三人同堂受审。

  3.2011年8月29日,邹婉玲因被追加起诉涉嫌职务侵占人民币7042万元,第三次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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