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中审理摩托醉驾案
导读:
7月20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集中起诉的9起摩托“醉驾”案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9名“醉驾”者分别被法院当庭判处一至三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1000元至3000元不等。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7000余名网友点击观看。
5月2日19时40分,该县梁集镇朱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去几公里外的县城,在行驶途中接电话时倒地摔伤,所幸并无大碍。接到附近群众报警后,朱某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也听说过国家出台了‘醉驾’就会被判刑的法律,但总以为酒后骑摩托车应该没啥问题。”朱某这样对办案检察官说。
“抱有朱某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睢宁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孙传亮说,不少摩托车驾驶员都错误地认为,两个轮子的摩托车不算是机动车。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睢宁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危险驾驶案件共10起,而其中摩托“醉驾”就占9起。涉案的9人均为男性。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正确了解和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睢宁县检察院主动与县电视台联系,共同制作了一期关于“醉驾”案件的电视节目,在《睢宁新闻》及《法眼360》栏目播出。7月5日,该院将9起摩托“醉驾”案集中起诉至法院,同时,积极与法院协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公安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并进行网络直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阅读延伸: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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