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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工作便利化名贷款18万终自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7:19:33 人浏览

导读:

福建宁德警方19日披露一起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工作之便,冒名、化名多手段骗取贷款18万元人民币,潜逃十年后投案自首,坦承犯罪事实。原来,陈某曾是宁德蕉城区洋中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1999年在洋中镇经营一家钢铁厂,由于资

福建宁德警方19日披露一起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工作之便,冒名、化名多手段骗取贷款18万元人民币,潜逃十年后投案自首,坦承犯罪事实。

原来,陈某曾是宁德蕉城区洋中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1999年在洋中镇经营一家钢铁厂,由于资金运转不灵欠下巨债,便投机取巧,利用工作之便在短短数月时间,以冒名、化名多种手段在信用社贷款13笔,人民币18万元,用于填补亏空资金。

随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无力偿还的陈某2001年逃往外地,隐姓埋名,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近期宁德公安在“清网行动”行动中,多次到陈某家中走访,动员其家属劝说陈某投案自首。终于,陈某结束十年的潜逃生活,从内蒙古回到宁德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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