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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矿工勾结他人窃煤540吨被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5:11:36 人浏览

导读:

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三名职工勾结社会闲散人员联合盗窃煤矿煤炭后销赃,六人先后窃取煤炭540吨,价值8.6万元,因其中三名职工属国家工作人员,近日,该6人因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涡阳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张祥、江小伟、王君均为淮北

  安徽7月13日电(通讯员樊军龙)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三名职工勾结社会闲散人员联合盗窃煤矿煤炭后销赃,六人先后窃取煤炭540吨,价值8.6万元,因其中三名职工属国家工作人员,近日,该6人因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涡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张某、江某、王某均为淮北人,三人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所在煤矿地处涡阳县)。经查, 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江某、王某三人在淮北矿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袁店二井武装保卫科负责煤矿外勤保卫工作期间,社会人员齐某、薛某、侯某多次与该三人预谋,由该三人利用工作职务之便负责在袁店二井矿值夜班时关闭煤矿门口监控录像,让运煤车进出;齐、薛、侯三人负责找车进出煤矿院内,窃取袁店二井矿巷道煤炭。

  自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7日,张某等6人内外勾结,多次窃取煤炭540吨,后由齐某将煤卖出获赃款4万余元,赃款被6人伙分。经估价鉴定,被窃取的煤炭价值人民币86420元。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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