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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 少女被强迫卖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1:07:08 人浏览

导读:

今年刚满18岁的小芸(化名)本想到常州投靠朋友找份工作,不想被朋友出卖,而后被其打工的理发店工友和社会无业青年操纵,被暴打威逼到浴室卖淫,其间屡次遭到这类人的强奸。近日,丹阳法院审结了该起恶性刑事案件,恶少卢某被法院以其犯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

  今年刚满18岁的小芸(化名)本想到常州投靠朋友找份工作,不想被朋友出卖,而后被其打工的理发店工友和社会无业青年操纵,被暴打威逼到浴室卖淫,其间屡次遭到这类人的强奸。近日,丹阳法院审结了该起恶性刑事案件,恶少卢某被法院以其犯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1月,失业又失恋的小芸在家上网时遇到了同学的哥哥小华(化名),得知小芸想外出散心,小华热情地邀请小芸到常州玩并承诺帮其找份工作。小芸答应了,几天后到了常州,小华果然帮其在理发店找了份工作并帮其找了住处,后来小华欲与小芸处对象,但小芸不同意。在理发店打工的云南小伙卢某和经常来理发店洗头的无业人员“光头”见此情景都劝小华:这个小女孩不听话,不如把她骗到外地逼其做小姐,能赚大钱的。同年1月22日晚,小芸下班,小华以有人请吃饭为由将小芸骗上了车,汽车开到丹阳后巷镇某村,小芸意识到受骗不肯下车,遭到“光头”的暴打,“光头”威逼小芸去浴室“上班”,后安排卢某将其看管在一户人家,两人同在一屋睡觉,多次遭到卢某的强奸,白天则被“光头”和其他同伙带到宾馆、浴室卖淫。后来浴室老板发现该小女孩经常在房间里哭,听小芸讲被逼“做小姐”的遭遇后,出于良知给了小芸一部分钱,让其找机会逃跑。1月31日晚上,小芸拿着老板给的钱逃到公路上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到镇江火车站,通过车站民警的帮助买了回家的火车票,之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卢某抓获,“光头”和参与作案的其他同伙在逃,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少女卖淫,其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又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少女,构成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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