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总 “卖地 ”诈骗3500万
导读:
为了还债,西安某林业设计院下属公司的员工张某冒用公司名义,利用伪造的印章、合同等骗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信任,最终骗得3500万元巨额资金。
诈骗人张某:
以公司的名义骗开发商张某是西安某林业设计院下属公司的员工,同时自己又在外开了个贸易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张某欠下巨额债务。张某知道设计院下属公司在浐灞有一块林业用地,而当又了解到某房地产公司想找块地进行开发时,他便萌生了借公司名义骗钱还债的想法。
诈骗人张某犯罪经过:
为了骗取房地产开发商的信任,张某特意租用了自己所在单位的空闲办公室做掩护,又让自己的私人公司员工在单位办公室办公。期间,他又领着被骗公司人员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视察工作。听别人都叫张某“张总”,再看张某出入都开着奔驰车,房地产开发商就深信张某就是能为其找到开发用地的国有单位下属公司的老总。随后,张某又冒用其所在国有单位下属公司名义,私刻公司印章,于2010年3月10日与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张某所在公司负责将位于浐灞的一块林业用地变更为经营性开发用地,后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转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须先行支付2500万元给张某作为前期费用。
诈骗人张某: 涉案账户34个人员23人2010年4月1日,与张某签订合同的房地产开发商老总到张某所在公司咨询合同相关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并不知道有合作的事,这时他才知上当受骗,于是立即到公安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当天,雁塔警方在咸宁路与东二环交汇处将正要外出的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初步审查,张某对其私刻公章,签订虚假合同,收取房地产开发公司250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张某还曾用同样手段于2010年2月11日与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骗得1000万元。
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查询冻结涉案账户34个,找到案件涉及人23人,已追回部分被骗赃款2000余万元。据民警介绍,部分赃款已被嫌疑人用于还债和个人挥霍。目前,经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执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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