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50万“乐助款”帮人判缓刑
导读:
浙江乐清的陈东晓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羁押275天”。她的婆婆涉嫌非法集资。其间,她的父母与乐清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达成协议:为了能使陈获得最轻处罚,自愿捐50万元“乐助款”,如未被判缓刑,50万元退回。
■事件
为缓刑签乐助协议
据陈东晓说,婆婆因涉嫌非法集资(已另案处理)被抓,因特定的亲情关系,乐清市处置办指令乐清市公安局以陈东晓曾于2007年2月份向朋友、同事共3人借款390万元的事实为由羁押,“羁押从2008年3月10日起,长达275天之久。 ”
其间,乐清市处置办与陈东晓的父母达成协议:为了能使陈东晓获得最轻的处罚,陈的父母自愿拿出50万元“乐助款”,帮助解决债权人的困难,这样,陈东晓会被判缓刑,如未被判缓刑,50万元“乐助款”完璧归赵。这份协议被陈东晓认定为父母不懂法并爱女心切下的 “无奈选择”,是被“变相敲诈”。
就在存入50万元的当天,即2008年12月15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陈东晓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中院撤销刑事判决
陈东晓被释放后坚信自己无罪并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并撤销乐清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同意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撤诉。
据陈称,羁押期间她受到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陈东晓强调,自己借用同事、朋友的390万元在案发前已全部还给了债权人。 “我没有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没有危害社会,跟婆婆的案件没有任何关联,是无辜的,乐清市处置办采取的是株连九族的做法,我要求退回被暂扣的70万元和50万元‘乐助款’,并重审案件还我清白。 ”
协议照片网上疯传
记者搜索发现,类似内容的帖文今年2月份就频繁出现在各论坛。直至最近一篇冠有新名词“乐助款”并配发大量图片的帖子出现。帖子最终经网民总结、梳理后“定稿”,并被疯狂转载。
发帖人共上传了8张图片,包括:乐助协议书、50万元乐助款的存款回单、乐清市处置办收到乐助款的证明、温州市中院的刑事判决书、乐清市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及陈东晓要求 “获得公道”的报告。图片均盖有当事部门公章或有当事人的手印。
协议书显示,作为乙方的陈加敏(陈东晓父亲)、杨碎兰(陈东晓母亲)愿意乐助高秋荷(陈东晓婆婆)、包建署(陈东晓丈夫的弟弟)、包建永(陈东晓丈夫)、陈东晓债权人解决部分债务,一次性乐助50万元现金。
而乐清市处置办在给陈加敏开具的一份关于“收到你乐助的50万元乐助款”的证明中承诺,“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愿(法院判不了缓刑),则50万元乐助款由我办负责退回”。
■政府
“本来不要但他们一定要给”
据乐清市警方介绍,“高秋荷案”非常复杂,牵涉100多名债权人,高秋荷一家4人被判刑,涉案值1.8亿元,案发后还有1.1亿元没偿还。
乐清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50万元乐助款是陈东晓父母自愿给的,“市政府本来不要,但他们一定要给”。同时还表示,即便给了乐助款,若法律不允许,也是判不了缓刑的。
乐清市处置办主任张守奎也表示,“鉴于此情况属于主动赞助,且陈父态度比较诚恳,我们就同意先收下50万元,收到这笔钱后再将这50万元打到乐清市柳市镇处置办的专门账户里。 ”乐清市柳市镇处置办张主任证明:“我们专用账户收到50万元后,立刻把钱发到了债权人的手中。 ”
而乐清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瞿维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流传的帖子内容并不全面,并表示“乐助款”的提法确实不准确,某大学法律教授认为这应该叫做“退赃款”。
■网民
称“交换”践踏法律
目前,该帖已在猫扑论坛、天涯论坛等各大网络社区流传。这一协议被网民理解为“花钱捞人”和“公权力对法律赤裸裸的践踏,是一种交换”,并称网络再次诞生荒唐的新名词——“乐助款”。
针对“乐助款”的协议,有网民分析认为,“所谓乐助款,究其本质,就是以法律为载体的交换形式,有公权力干预司法、践踏法律之嫌。 ”
质疑处置办作用
在接受采访时,陈东晓说:“我知道,一直是处置办在左右这件事。 ”
据乐清市处置办主任张守奎介绍,处置办是3年前设立的一个临时机构,主要是为了处理非法集资,负责调解因非法集资产生的债权纠纷,没有行政处罚权利。
“财命相连。债权人拿不到钱,极有可能发生命案,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乐清市处置办主任张守奎称,“我们主要的做法就是‘追讨为先’。 ”
有网民认为,这种临时机构的好处是集中力量办事,但坏处是事后无处追责,“看似大家负责,实际大家都不负责。而且这种机构很容易引起司法紊乱,容易出现小组领导的意见替代司法意见和程序的现象。 ”网民建议,“乐清市政府应该接受网络民意的批评,查清事实,有错就纠,依法办事。 ”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违反我国刑法的,而其伤害他人达到立案标准的,就是会按照刑法的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量刑的,从而来对其处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故
浙江乐清的陈东晓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羁押275天。她的婆婆涉嫌非法集资。其间,她的父母与乐清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达成协议:为了能使
法院认为,五被告均构成贪污罪,但已退清全部赃款,均有自首的法定减轻情节犯罪档案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二轻贪污窝案近日已经判决。原总经理黄光汉及其他4
「案情」2001年3月15日,林一之兄林二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3月24日,林一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林一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为林二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