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动态 > 撞死人逃逸 两人被刑事拘留

撞死人逃逸 两人被刑事拘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08:02:19 人浏览

导读:

青海新闻网讯10月8日,西宁市城东区东出口处峡口中石油加油站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加油站员工被撞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部门历时4个小时迅速破获此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日前,公安机关对涉及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两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1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8日,西宁市城东区东出口处峡口中石油加油站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加油站员工被撞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部门历时4个小时迅速破获此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日前,公安机关对涉及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两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10月8日晚11时30分许,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城东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东出口处的峡口中石油加油站,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的同时,调阅查看兰青公路国道109线入口收费站和兰青高速公路入口的监控资料,经过详细查看监控资料,最后锁定青G·12210号灰色越野车有肇事嫌疑。10月9日凌晨3时35分,民警在城东区杨沟湾峡口路将肇事车辆查获,同时将驾车肇事逃逸嫌疑人马某、吾某抓获归案,马某、吾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和事实供认不讳。

  经交警部门调查,驾驶人马某于当晚和朋友吾某在大十字一家网吧玩游戏后,由吾某无证驾驶青G·12210号车辆与其在市区游逛。当车辆在昆仑东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市车管所对面金丰路中段时,马某从吾某手中接过该车,继续在该路段由西向东行驶到杨沟湾峡口路东出口加油站进站加油。在站内由北向南调头时,由于马某无驾驶技能,导致车辆冲上东侧93号加油机的站台上,将在加油机旁正欲给该车加油的中石油东出口加油站员工周某撞倒致伤,此时,马某与吾某未抢救受伤人员,吾某驾车从加油机站台上将车倒出后驾车逃离现场,周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作者:张春云 张兴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