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法规 > 刑法司法解释 >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7 18:03:08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二○○○年七月十三日

  法释〔2000〕19号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