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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1 11:44:15 人浏览

导读:

当前有很多黑心商家,为了赚更多的钱,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好的材料等,从而生产出假冒伪劣的产品,那么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前有很多黑心商家,为了赚更多的钱,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好的材料等,从而生产出假冒伪劣的产品,那么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

  l、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是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结果来考虑。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实践中发生的仅仅查处到伪劣产品本身,而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查清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的案件,根据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的信息,由上可知,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行为都是违法的,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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