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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及追诉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03:34:54 人浏览

导读:

诈骗行为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关于钱财的东西,很多不法分子都会利用漏洞或者是寻找造假机会,进行诈骗或者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它的量刑标准是如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及追诉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诈骗行为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关于钱财的东西,很多不法分子都会利用漏洞或者是寻找造假机会,进行诈骗或者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它的量刑标准是如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及追诉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及追诉标准

  l、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参照《解释》规定: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票据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票据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诈骗票据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诈骗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参照《解释》规定,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票据诈骗为常业的,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属于惯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三、区分票据诈骗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 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我们可以知道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及追诉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同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受骗,是不会犯罪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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