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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15:14:40 人浏览

导读:

安全事故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人们重视的,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及到就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一些意外的安全事故是相关人员比较难以去预测的事件,那如果是人为的就要接受处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立案标准的内容。

  安全事故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人们重视的,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及到就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一些意外的安全事故是相关人员比较难以去预测的事件,那如果是人为的就要接受处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立案标准的内容。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怎么处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1)致多人死亡;(2)致多人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

  三、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两罪均为过失犯罪,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一)客观方面,本罪必须具备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且这种事故隐患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造成的,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二)本罪是单位犯罪,个人作为单位的负责者承担责任;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个人犯罪,由本人直接承担责任。

  通常情况下,该类案件一般是属于过失犯罪,那么相应的处罚也相对轻一些,但是很多时候,这类案件往往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对于这方面的立案标准还是很严格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立案标准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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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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