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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驾校为争生源引发斗殴致1死6伤案宣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6 03:39:53 人浏览

导读:

因不满竞争对手将自己的招生广告牌摘走,岳各庄驾校办公室主任张立强纠集该校六名驾驶教练上门交涉。谈话中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岳各庄驾校教练员果庆在殴斗中持镐把击中钱某某头部,致钱某某死亡。4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伤

 因不满竞争对手将自己的招生广告牌摘走,岳各庄驾校办公室主任张立强纠集该校六名驾驶教练上门交涉。谈话中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岳各庄驾校教练员果庆在殴斗中持镐把击中钱某某头部,致钱某某死亡。4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果庆有期徒刑十一年,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张立强、刘红、李坤全六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三名岳各庄驾校教练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岳各庄驾校和京西汽车驾校大石窝分部均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双方在招生收费标准上素有矛盾,京西驾校认为岳各庄驾校故意压低收费标准夺走了大量生源。2006年2月22日上午10点多,岳各庄的招生广告牌被京西驾校的易某某等人摘走,激化了双方矛盾。当日中午,得知此事的张立强纠集果庆、刘红等人携带镐把,驾车来到易某某家中索要广告牌。双方交涉未果,张立强欲离开时,易某某捡起一个洗衣板将张立强头部打出血,双方发生互殴。在殴斗中,果庆持镐把猛击钱某某(男,殁年32岁)的头部,致对方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刘红等人持镐把将易某某等五人打致轻伤及轻微伤。案发后,张立强被查获归案,果庆、刘红、张春明等六人至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认为,果庆、张立强等七人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械斗殴致人死亡,果庆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立强、刘红、李坤全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均应惩处。但此案中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且案发后果庆等人能够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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