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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妨碍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4:38:23 人浏览

导读:

妨碍公务的行为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在对其进行立案量刑的时候,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形,来对其进行不同处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市妨碍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妨碍公务的行为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在对其进行立案量刑的时候,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形,来对其进行不同处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妨碍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北京市妨碍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

  二、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 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处理妨碍公务罪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才可以。好了以上就是北京市妨碍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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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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