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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11:20:47 人浏览

导读:

耕地跟林地都有自己的使用法规,我们需要遵守法规来使用林地,如果违反了法规则会构成犯罪。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耕地跟林地都有自己的使用法规,我们需要遵守法规来使用林地,如果违反了法规则会构成犯罪。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数量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二、非法占用林地罪和毁坏林木罪的区分

  非法占用林地罪法定罪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毁坏林木罪法定罪名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林木或苗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一是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对象是耕地(林地)资源;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行为人侵犯的是林木、苗木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非行为人所有的林木、苗木。二是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毁坏林木、苗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是主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由年满16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就构成犯罪。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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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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