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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美容美体“强制消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5 14:19:07 人浏览

导读: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6年第7号消费警示近期,市消保委连续接到有关女子美容美体馆借免费试用之名,强行推销化妆品的投诉。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女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落入该消费陷阱。据消费者反映,这些美容美体馆的业务员常在商业闹市街上招揽业务,向消费
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6年第7号消费警示

  近期,市消保委连续接到有关女子美容美体馆借免费试用之名,强行推销化妆品的投诉。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女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落入该消费陷阱。

  据消费者反映,这些美容美体馆的业务员常在商业闹市街上招揽业务,向消费者推销“效果显著”的进口化妆品和瘦身美容服务,并称消费者可以免费试用一次。事后,业务员往往以“化妆品已启封”为由,强行要求免费试用的消费者购买,如果消费者无钱支付,则不允许离店。消费者购买了这些低则三至四千元,高则上万元的化妆品后,却不得将已购买的化妆品带出店堂,而要下次再来店接受服务时使用。

  市消保委通过调查发现,这些美容美体馆经营现场未悬挂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谓的从韩国等国进口的化妆品不具有“CCIB”标志和卫生许可批号,可能存在质量隐患;更有甚者,有些经营现场违法经营开双眼皮、抽脂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在美容美体馆提供的“售后服务卡”上印制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也是虚假信息。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女性消费者,在选择瘦身美容服务时做到:一选择出示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美容经营者;二选择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整形专科执业医师且设施完备的医疗美容机构;三谨慎对待业务员夸大功效的宣传和免费试用的许诺,千万不要因为碍于面子而购买一些“三无”化妆品;四购买卫生许可批号、CCIB标识齐全的进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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