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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剩余计算公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10:02:0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消费者剩余衡量的是消费者从某一物品的购买中所得到的超过他们所为之支付的那部分额外效用。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消费者可以直接从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中获得效用。消费者剩余是买者在购买过程中从市场上得到的收益;生产者剩余是卖方在

  核心提示:消费者剩余衡量的是消费者从某一物品的购买中所得到的超过他们所为之支付的那部分额外效用。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消费者可以直接从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中获得效用。

  消费者剩余是买者在购买过程中从市场上得到的收益;生产者剩余是卖方在出售过程中得到的收益。

  前者可以定义为:

  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

  后者可以定义为:

  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

  当我们把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剩余加在一起时,可以得出:总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

  由于买者实际支付的等于卖者实际得到的,二者互相抵消,就可以简写为:总剩余=买者的评价+卖者的实际成本

  消费者剩余和传统的效用函数

  “消费者剩余”是由马歇尔首先提出的。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是这样来表示消费者剩余的:如图1,以OQ代表商品数量,OP代表商品价格,DD代表需求曲线,则消费者购买OQ`的商品时所获得的消费者剩余为三角形DP`E的面积。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认为,消费者剩余根源于递减的边际效用,由于消费品先前各单位都要比最后的一单位具有更高的价值,消费者从先前的每一单位中享受到了效用剩余。因此,消费者剩余衡量的是消费者从某一物品的购买中所得到的超过他们所为之支付的那部分额外效用。

  可见,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消费者可以直接从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中获得效用。效用函数可表述为:

  U=u(x)

  其中x表示商品或服务,u表示效用函数。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而消费者支付的价格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所以消费者得到了“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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