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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防“黑职介”坑人伎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03:42:47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记者亦心)家住河埒口的张女士近日在某职介机构登记了就业信息,不到一周对方就为她提供了一份远在东亭的工作。可当张女士因上班路途遥远推辞后,职介机构却以已为求职者找到工作为由,收取了200元中介费并不再履行合同。今年以来,针对职介的投诉呈不断上升的

  本报讯(记者亦心)家住河埒口的张女士近日在某职介机构登记了就业信息,不到一周对方就为她提供了一份远在东亭的工作。可当张女士因上班路途遥远推辞后,职介机构却以已为求职者找到工作为由,收取了200元中介费并不再履行合同。今年以来,针对职介的投诉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昨天,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防“黑中介”的种种坑 人伎俩。

  从市消委会受理职介投诉情况看,无证无照经营的“黑中介”,其服务质量往往较广告承诺大打折扣,是投诉的重灾区。目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几个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此类职介机构往往以之前的成功案例做为诱饵,事先收取中介费,可最后不是公司根本不招人,就是查无此公司;职介机构介绍内容与实际不符,有市民向消委会投诉,某职介机构对其宣称介绍的是技术工种,而当其前往应聘时才得知实际是打扫卫生的工作;不兑现退款承诺,不少消费者反映,部分职介机构在收取职介费前承诺,“介绍工作不成功将退还中介服务费”,实际上却寻找各种理由,只退部分甚至不退;不断变更营业场所“打游击”,消费者在预交中介服务费后难以查找和追偿。

  在所有投诉中,职介以“不成功,不收费”为幌子坑害消费者的情况最为普遍。在签订合同时许下旦旦誓言,介绍的工作却往往是求职者客观上无法接受的,不少黑中介以消费者自己拒绝为由,拒绝退还服务费。甚至,还有少数中介和企业恶意串通,以试用的形式,同一个职业,企业不断的使用无偿或低价劳动力,中介反复收取服务费用。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纪人只有在“完成”经纪活动后才有权收取费用。职介只有在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给消费者,并促成双方成交的情况下,才能收取佣金。

  为此,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外地来锡打工人员,在选择职介机构时要做到验看《江苏省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看清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明码标价;在订立书面协议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谨慎对待职介的口头承诺,最好督促其写入书面合同;支付职介费用后,务必索取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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