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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胸不适遭遇退款难题,工商调解十万产品费得退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8:30:43 人浏览

导读:

通过美容院及美容师购买了10多万元的丰胸产品,在使用后出现“不适应”的情况下,当事人小曼(化名)的退货要求却遭到拒绝。近日,经消费委多次调解交涉,10万多元产品费得以退回。本月初,温州市鹿城区消费委南浦分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小曼在市区车站大道某美容院

通过美容院及美容师购买了10多万元的丰胸产品,在使用后出现“不适应”的情况下,当事人小曼(化名)的退货要求却遭到拒绝。近日,经消费委多次调解交涉,10万多元产品费得以退回。

本月初,温州市鹿城区消费委南浦分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小曼在市区车站大道某美容院做丰胸美容,在使用产品“不适应”的情况下退货未果,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据南浦分会调解人员调查,今年7月15日至7月23日间,小曼向该美容院预付了39234元的丰胸美容费,双方约定做20个疗程的丰胸美容。7月25日,小曼又通过该美容院美容师袁某介绍,向据称四川成都某公司人员的李某某汇去89488元,购买了18套其他系列的丰胸产品。之后在美容过程中,小曼使用上述产品出现“不适应”,向该美容院提出退款时遭到拒绝。

南浦分会接到小曼的投诉后,多次召集双方来所进行调解。该美容院表示前一笔款项确实是小曼预付的丰胸美容费,而后来那笔89488元的购物款,是美容师个人行为,与其无关。小曼认为,自己当时是在该美容院美容时,美容师向其推荐才购买的89488元的丰胸产品,而且在购买后,这些丰胸产品也一直在该美容院使用,美容师个人行为的说法有些牵强。

8月10日,该分会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协定,该美容院根据小曼使用产品的实际数量,退还第一笔购买产品剩余的30300元,该美容院协助小曼处理好第二笔款项的相关退货事宜。

8月15日,南浦分会收到反馈信息,小曼的第二笔款项退回了74100元。

维权经验:该案例中,小曼在美容过程中,前后支付的共十几万元的美容费中,首笔费用仅有盖了私章的收据、后笔近9万元的购物款则是直接通过银行汇给了并不认识的第三方个人银行账户,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收款方来个“人间蒸发”,将给维权带来极大难度。

南浦分会建议爱美人士,接受丰胸服务一定要选择信誉好、正规的美容机构。接受相关丰胸产品服务时,应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索取正式凭证,了解产品销售公司的详细地址,并要求销售商注明丰胸产品的功能及其承诺。(金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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