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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虚假保健食品宣传吞噬“夕阳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1:09:49 人浏览

导读:

中小城市、农村地区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执法探析张云刚典型案例:(1)、2009年11月5日,我们接到关于某保健食品经销商针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推销产品的举报。次日清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宣传的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令执法人员甚为吃惊的是才早上七、八点

中小城市、农村地区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执法探析 张云刚 典型案例: (1)、2009年11月5日,我们接到关于某保健食品经销商针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推销产品的举报。次日清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宣传的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令执法人员甚为吃惊的是才早上七、八点钟,在一个不大的舞蹈训练室里竟挤满了400名左右的老年人,讲台上方悬挂着一个大大的“癌”字,一人正在讲台上“兴高采烈”的讲授治癌、防癌知识,含沙射影的说自己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防病、治病功效,各类所谓的荣誉证书“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经初步调查,这位“授课者”只具有初中文凭,他讲的都是照本宣科,只是在联系自己销售的产品进行宣传推销时才很有“水平”,执法人员立即叫停了当事人的宣传活动(这样大规模的聚集老年人,没有安全措施,安全隐患也极大),对其涉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2)、2009年6月中旬,某重庆保健食品经销商利用同样的宣传方式在多个中高档酒店、城乡结合部、镇乡集市推销其产品。后众多消费者到政府反映上当受骗,称没有其宣称的那样“神奇”,要求退货,影响比较大,而此时销售者已经不知道推销到了哪里,后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深入的调查处理,平息了此次事件。 原因分析: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案,今年以来,我们查处了多起涉及保健食品的案件,而且在中小城市、农村地区采用“面对面”宣传销售老年人保健食品似乎有蔓延扩展之势,其宣传都带有引诱性、虚假性。以前,中小城市、农村地区的消费者多是从电视、报纸上看见“神吹”的保健食品广告,自己也很少消费,身边的保健食品也不多,有的多是个别小商小贩“口称万能”的东西,大多数人也都是嗤之以鼻。但现在保健食品已经走出大城市、发达地区,大量挺进中小城市、农村地区,争夺这个“大蛋糕”,而且宣传手段多样,销售方式先进,技巧高明,组织严密,违法行为隐蔽,群众消费出现问题多等,这些都给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到来了严峻的考验(医疗器械、保健健身器材市场也有类似的现象)。现就中小城市、农村地区老年人保健食品“面对面”宣传销售的监管执法作一点简单的探讨,以求共进。 一、老年人保健食品销售市场和销售方式浅析: 1、产品品种“鱼目混珠”。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良莠不齐,产业链、监管链不够完善。一些规格低、质量差的产品在大城市失去市场后,逐步向中小城市、农村地区推销,因此,在中小城市、农村地区进行销售的保健食品品种繁多,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也混杂其中,甚至一些不法商贩把一般的食品当“保健食品”、“药品”卖,欺诈消费者。从销售对象来看,多针对中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门市销售、公司化销售不够发达。 2、营销方式以“面对面”为主。“面对面”就是从宣传到试用再到购买,直接面对消费者,“一条龙”到底。不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打广告、发DM单(这样的宣传方式见效也比较慢),而是采用“授课式”、“体验式”等较直接的讲解宣传,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也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消费者心理动态,适时调控自己的销售策略。 3、宣传内容“夸大其词”。销售者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往往夸得比天都还大,好像无所不能,就像前面的案例中一样,很多讲授者从书本中学习一些医学常识,装出很有学问的样子,讲解一些健康常识、治病道理,说老年人的身体衰老如何的大,出现疾病如何可怕,要保健,要预防,先达到“吓”的目的,而后再联系到自己的产品,而且“上课”往往比学校的教师还精彩。《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禁止的内容,在他们的宣传中多数都不禁止。同时,为逃避监管,以免受到处罚,一般都采用口头宣传、现场讲解,这样也可以达到减少宣传费用的目的。 4、销售过程“循序渐进”。产品销售者一般不叫消费者一上来就购买产品,何况消费者也有一个逐步认知的过程,一下子也不会轻易购买,而是采用“听讲座宣传——赠产品——试用(试用者说效果,很多都是事先安排好的)——购买”,以达到在某个时刻形成销售“井喷”式现象,迅速敛财,见好就撤。从时间上来说,很多都是利用早上或者晚上老年人锻炼比较集中的时候,用个别老年人带动周围的一大片人,以到场就赠送礼品或者赠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场“听课”,一般是听完才发,很多老年人因没有事,再加上有免费的东西拿,抱着听一下也无所谓的心理参加,随之,部分人就不自觉的进入了销售者的“模式”。 二、老年人保健食品大量走入中小城市、农村地区的原因浅析: 1、经济的发展以及大城市市场的饱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城市进程化加剧以及国家对中小城市、农村地区发展政策的倾斜和帮扶,近些年来,中小城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加之我国老年人保障制度的落实,老年人自己手上可支配的钱财大量增加,在解决了温饱的情况下,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度增强,健康消费力明显提高。同时,大城市保健食品市场已经比较饱和,竞争激烈,而且消费者的消费认识比较高,使之经销商经营较困难,而中小城市、农村地区保健食品市场多处于起步发展时期,市场前景大,可操作性大,利润空间大。 2、中小城市、农村地区老年人健康消费知识相对较缺乏。老年人在追求健康的同时,保健食品消费知识也比较缺乏,而且这个时期的老年人,由于历史原因,很多人文化程度不高,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对保健食品的认识不深。而很多保健食品都制作成“药丸”形状、“冲剂”式,和人们传统认识的药品的形状差不多,而产生误导性认识,很多老年人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保健食品”的概念、功效、标志、批号以及广告宣传要求等。加上老年人多数多多少少自身都有一些病症,都想排除病症,获得健康,都有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这恰恰被销售者利用。 3、老年人正规的健康消费渠道不能满足需求。在当前的发展形式下,正规的健康消费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而且老年人获取健康消费知识的渠道也五花八门,让其很难鉴别。在调查中,许多老年人说,我们有一些小病小疼、身体保健的,到医院检查门槛高、就医咨询难,社会上规范合法的健康咨询师又不多,而且很多还没有(农村地区几乎是空白),看下来也是千儿八百的,而且极不方便,现在的电视、报纸还不是这样宣传的吗?把我们都搞懵了。没有完善、正规的健康消费渠道,不就给违规销售留下了空间吗? 4、法规制度、监管执法体系不够完善。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废止,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就显得比较滞后,但随着国家《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加紧制定和实施,将给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带来“春天”。但法规的制定诚然可贵,但实施更为重要,相关的配套制度还需要更完善。在执法监管体系上同样比较薄弱,监管“空白”比较大,农村地区更为明显。监管执法形式较单一,多数是发现一起,处理一个,没有完全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对短期性、流动性的“面对面”宣传销售监管执法难度大,监管方式方法上更需要进一步探讨。 [page]监管举措: 一、中小城市、农村地区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措施浅析: 1、深入调研,充分掌握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状况。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摸排、调研,充分了解保健食品市场状况、主要违法形式特点,掌握第一手消息资料,同时建立信息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在政府部门等网站建立曝光台,做好保健食品发展特点、监管状况的评估,做到监管“心知肚明”,为今后的工作做好准备。 2、完善法规制度和监管执法体系。我们非常期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其制定理念和《食品安全法》一样,部门职责明确,体系完善,比如,就利用举办健康讲座、会议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有禁止性规定。但就算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如何贯彻落实还应进一步探讨,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也应该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这方面北京、深圳做得较好。在监管执法上,应该落实好工商广字(2000)第257号《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同时部门之间应形成合力,分职而分散,形成联席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抄告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有效的工作制度,使监管执法有力、有效。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职能部门和涉老部门、组织、协会以及基层政府部门等应采用各种形式加大对老年人健康知识的宣传,要把“讲座”组织、开展在销售者的“讲座”前面,让大家掌握正确的保健方法,充分认识保健食品,理性消费保健食品,增强辩假识假能力,要做到让老年人健康知识下社区、下基层、进家庭、进乡镇等。 4、推动合法规范保健消费设施的建设。通过老年人合法正规保健消费设施的建设,让老年人从合法渠道获取保健产品,同时要增强其服务质量和力度,加强价格管理,使非法销售行为失去市场,这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规范方法。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合法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规范其行为,积极指导和帮扶其发展壮大,向大规模、专卖式发展,积极推行准入和备案制度,制定发展规划,增强政府公益性健康保健设施投入。 二、工商部门查处虚假保健食品宣传的执法浅析: 1、现行查处虚假保健食品宣传的主要法律法规。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还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工商部门查处虚假保健食品宣传可以依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和《广告法》进行处罚,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相关部门可能会制定专门的保健食品广告管理法规制度。也可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就“面对面”讲座式的虚假宣传,笔者认为用反法较合适,因为这种宣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广告,而且采用违法手段达到销售的目的,侵犯了其他经营者的销售权益,而且反法处罚力度大,能增加其违法成本,起到法律威慑作用。 2、如何开展好“面对面”讲座式虚假宣传执法。首先是做好案源工作。“面对面”讲座式保健食品宣传一般是场面大、影响广,聚集的老年人多,很多宣传时间不会是一两天,在老年人有购买意向或者回家向家里人说时,很多老年人家里的人、老年人自己会向市长信箱、执法部门等举报,所以要畅通举报渠道,从中获取案源,要加大日常巡查,关注社会动态、舆论,加强同社区、村组、小区、单位的联系,案源发现纵深到底。其次是要充分的做好执法前的准备,分析调查取证的关键,设想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部署等。第三是宣传现场的检查尤为重要,要通过有效的方式获取证据,同时,由于宣传现场人数一般较多,应注意对场面的控制,必要时可以请相关部门配合或者联合执法。第四是做好对销售者产品存放地、门市现场的检查。第五是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提示以及社会影响的消除处理等后续工作。 (作者单位:乐山市峨眉山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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