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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责任乱开“空头支票”消协及时介入维护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4:45:50 人浏览

导读:

2007年8月20日,消费者黄某在萧山某家私市场一经营户曹某处购买了一张价值2500元的不锈钢玻璃餐桌。由于黄某当时新房正在装潢,便将这张不锈钢玻璃餐桌暂放在车库。9月13日,黄某发现餐桌的不锈钢出现了锈蚀现象,便立即与经营者曹某进行了交涉。当时,曹某同意在9月1

2007年8月20日,消费者黄某在萧山某家私市场一经营户曹某处购买了一张价值2500元的不锈钢玻璃餐桌。由于黄某当时新房正在装潢,便将这张不锈钢玻璃餐桌暂放在车库。9月13日,黄某发现餐桌的不锈钢出现了锈蚀现象,便立即与经营者曹某进行了交涉。当时,曹某同意在9月19日到黄某处去拉回餐桌,退还货款2500元,还让销售员写了欠条一张。但当第二天消费者拿着欠条找曹某时,却吃了个闭门羹,原来曹某已经歇业走人,手上的欠条真正成了“空头支票”。9月23日,消费者黄某向消协投诉,消协市郊分会接到投诉后,多次打电话给经营者曹某,并根据曹某的个体户登记信息上门寻找,但曹某一直避而不见。为了给消费者一个说法,调解人员另辟蹊径,直接与曹某所在的家私市场取得联系,获悉曹某还有一笔质保金押在市场。根据曹某与市场所签订的协议上,如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作为对消费者的赔偿。于是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10月15日,该家私市场从曹某质保金中扣除2500元给黄某,作为退货处理款,同时,黄某将锈蚀的不锈钢玻璃餐桌退还给市场办,一起经营者逃避责任的消费纠纷有了一个圆满结局。(周水忠 高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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