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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文化消费零投诉 维权意识淡薄是主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4:23:34 人浏览

导读:

吉林省消协在盘点2007年度全省消费者投诉情况时发现,有关文化消费的投诉为零。有关专家对此分析认为,维权意识淡薄是主因,维权宣传重点应向文化消费领域倾斜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日益成为热点消费领域。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日前在盘点20
吉林省消协在盘点2007年度全省消费者投诉情况时发现,有关文化消费的投诉为零。有关专家对此分析认为,维权意识淡薄是主因,维权宣传重点应向文化消费领域倾斜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日益成为热点消费领域。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日前在盘点2007年度全省消费者投诉情况时发现,各地消费者协会上报的投诉类别数据中,有关文化消费的投诉为零。吉林省消协秘书长聂国文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展开调查,了解分析文化消费零投诉的原因。
近日,聂国文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经过我们调查发现,目前,文化消费方面的纠纷不是没有,而是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什么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去维权?我们认为主要是维权意识淡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对文化消费投诉的引导。”
文化消费遭侵权鲜有投诉
5月底的一个周末,夜幕降临之后,记者来到长春市人民大街上的一家电影院。买票入场后记者发现,影院内已是坐无虚席。在电影放映的1个多小时里,影片数次被人为中断,插播进影院的新片放映广告。影院的这种做法引起观众的不满,一些人找到值班经理反映情况。然而,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观众们并没有向消费者协会或文化部门投诉,而是自认倒霉地气愤离去。
记者的朋友杜先生在长春市宽城区某科技城购买了一套电视连续剧《闯关东》DVD光盘。回到家中观看时,发现有两张光盘出现卡碟现象,无法观看。记者了解此事后让他去退掉光盘,杜先生却说:“百八十元钱的东西,犯不上过去费口舌,算了,我认倒霉了。”事后记者了解,杜先生购买光盘时,没有向商家索要发票。
多数消费者不索要发票
高校的大学生是文化消费的主要人群之一,他们在文化消费中遇到侵权后为何不向消协投诉呢?日前,记者找到了答案。
近期,有多所高校的学生主动来到吉林省消协,请消协的工作人员到校园内进行消保维权知识讲座。在吉林省消协投诉部办公室内,吉林大学材料学院一位大二女生告诉消协工作人员:“说出来可能你不相信,我们班的很多同学不知道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知道‘3·15’是什么日子,还有的同学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另一位名叫王伟的男同学说:“大学里老师不讲有关消费维权的知识,也难以买到这方面的书籍,因此,同学们的维权观念比较淡薄,购买商品时不知道索要发票。即使有的商家主动给了消费凭证,也不知道很好地保存。”
日前,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重庆路等地段,记者就“在文化消费遭侵权时是否会选择投诉维权”这一话题,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有24人表示不会到消协投诉,原因是“太麻烦”;有4人担心投诉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两人表示想到过要投诉,但不清楚维权时应该找文化部门还是找消协。令人担忧的是,大多数消费者表示,在文化消费时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
维权意识淡薄是主因
据吉林省消协投诉部主任宗守运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有关文化消费的侵权案例其实有不少,如消费者在购买图书和音像制品时,受到盗版困扰;观看演唱会,时常被假唱所捉弄。之所以出现全年文化消费零投诉的情况,是因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不知道或不愿意到消协投诉。宗守运说:“文化消费相对简单、直接,涉及的消费金额一般较少。目前,不少消费者抱着息事宁人的心理,觉得反正损失也不大,到相关部门投诉又是调查又是取证比较麻烦,最后便选择了放弃。从消费维权的角度来讲,消费者的这种主动放弃维权的心理,助长了商家弄虚作假的气焰。”经过组织座谈,吉林省消协认为,文化消费出现零投诉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应该引起社会关注。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表示,文化消费出现零投诉现象,说明文化水平较高的人群不仅缺少维权意识,还缺少应有的社会责任。因此,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对此类人群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重点将向文化消费倾斜
长春市消协副秘书长钟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长春市的12315投诉联络站尚未在文化活动场所设立。针对文化消费比重逐年增多的情况,在今年的工作中,消协的维权宣传重点将向文化消费倾斜,将选择在大型影剧院、高校设立12315投诉联络站,培养文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另外,对一些文化消费场所的商家也将进行《消法》宣传。
另据记者了解,针对大学生们提出的“拜师”要求,吉林省消协已经作出决定,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利用双休日或晚间前往大学校园,向大学生们宣讲《消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几位大学生对此显得很高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高同学说:“消协人员来讲课肯定能受到热烈欢迎,前来听《消法》知识讲座的同学一定会很多,我们的阶梯教室也一定能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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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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