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宝无保健品批号却宣传功能涉嫌违规销售
导读:
人民网8月5日电 (记者 危剑侠 陈烨菲) “自然之宝”,这家号称来自美国最大的营养补充剂企业生产的胶囊等产品,其包装上未标注进口保健食品标识及批准文号,却以进口保健食品的身份在国内进行大肆销售,涉嫌违规销售,欺骗、误导消费者。
记者在千叶草保健商城看到自然之宝的产品有售,于是挑选了一款名为“极致Ultra Woman复合营养片”的产品对在线客服进行了咨询。一位署名“芳芳”的客服明确肯定地告知记者,自然之宝的产品是保健品,百分百美国进口正品。当记者问及产品包装上是否有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号时,客服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这款产品是没有蓝帽子标识的,因为是美国进口产品,但是产品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没有保健食品批号,即业内俗称的蓝帽子,那么自然之宝能否以保健品身份销售就存在疑问。国家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按照正常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进口保健食品,应在其包装上标注“国食健字J”批号。
记者在自然之宝的中国官网产品信息一栏看到,大豆(4184,-75.00,-1.76%)卵磷脂软胶囊,液体钙软胶囊等产品,并无相关的保健食品批号。但在该企业介绍中发现,从心血管系统到神经系统,从骨骼到消化系统,从头发指甲到关节,消费者都可以找到自己所需。其产品拥有包括各类不同配方的维生素、矿物质、天然草本提取物及蛋白粉、氨基酸等产品系列抗氧化、提高免疫力、提升精力、改善睡眠、促进消化等不同功能。显然,自然之宝的宣传,绝非普通食品。目前,当当、京东等知名网购网站都在公然销售自然之宝的系列产品。
自然之宝在中国销售公司——诺天源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夏俊波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自然之宝产品是膳食补充剂,属于食品类,绝不是保健品。如果企业此说法成立却在销售胶囊产品,就明显有违国家相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检食监函(2007)155号《关于胶囊等产品暂不纳入市场准入范围请示的回复》文件中规定:“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胶囊、口服液、片剂、冲剂等,其名称、形态、食用方法极易使消费者造成保健品或药品误导的产品,如:液体钙胶囊、卵磷脂胶囊、葡萄糖营养口服液、复合氨基酸口服液、儿童可可钙口嚼片、多维葡萄糖锌冲剂,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普通食品,该类产品暂不纳入市场准入发证(注: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卫生部已有批复按普通食品管理的除外。”
自然之宝这种情况是否违规?人民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牛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并且在十一月一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中介和开发商要进行信用评价,信用档案要公布,还有开发商宣传广告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有一开发商售楼时宣称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将入驻楼盘开办学校,被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起诉侵权。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该案件涉嫌侵犯其享有的
开发商夸大宣传,缴纳的定金是否能退房产的认购书在形式上并无违法之处,但如果购房者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合同内容部分与事实不符,或者房产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违背了相关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告叶某诉被告北京合生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合生公司返还叶某已付购房款267444元,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