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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吃饼遭腹泻 经营者赔偿医药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20:49:41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宜宾县消委会观音分会成功调解一起三岁娃食用了变质芝麻饼发生腹泻的纠纷,经营者赔偿医药费等100元。10月28日,宜宾县观音镇菊花村菊花组农民杨某到观音镇上办完事后,到伍某的副食门市以5.5元为孙子买了两袋豆砂芝麻饼(每袋10个),拿回家孙子吃后不久便发生

近日,宜宾县消委会观音分会成功调解一起三岁娃食用了变质芝麻饼发生腹泻的纠纷,经营者赔偿医药费等100元。

10月28日,宜宾县观音镇菊花村菊花组农民杨某到观音镇上办完事后,到伍某的副食门市以5.5元为孙子买了两袋豆砂芝麻饼(每袋10个),拿回家孙子吃后不久便发生呕吐腹泻现象,经医生诊断,是因食用不洁食物所引起,花去医药费39元。杨某回家拿出未吃完的芝麻饼拆开包装纸一看,全都是生了霉的。经人提醒,杨某来到观音消委分会办公室投诉请求解决医药费。分会工作人员经调查,杨某反映情况属实,经召集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经营者一次性赔付消费者医药费等共计人民币100元。当杨某拿到赔偿的医药费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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