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购物消费 > 谨慎购买散装腌卤制品

谨慎购买散装腌卤制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5 08:18:01 人浏览

导读:

“民以食为天”,食品消费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每天都在接触、挑
“民以食为天”,食品消费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每天都在接触、挑选、购买和摄入大量的食品,如果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不能科学、正确选用食品,不但不能满足我们身体所需营养,反而会有损我们身体健康,甚至于关系到生命的安全。近一段时间,我县消委会配合县工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城区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抽检,以群众喜爱购买的腌、卤等制品为重点,抽取样品42个,经食品快速检测仪检测后发现,有多数品种不合格,主要是亚硝酸盐超标。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食用了过量的亚硝酸盐后会引起一系列的中毒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等,或全身皮肤及粘膜呈现不同程度青紫色,严重者出现烦燥不安、精神萎靡、反应迟钝、意识丧失、惊厥、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亚硝酸盐是工业用盐,在食品业用于肉制品的发色剂,使肉制品色泽鲜艳、发亮。

在此,雷波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够买散装腌卤制品。一是注意食品的色泽。不要过份追求食品的外观,过于鲜艳、好看,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环节越多,添加的成分越多,越容易带来污染。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注意掌握辨别食品质量的方法,提高认购食品的辨别能力。三是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去购买。

同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散装腌卤制品的检查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及广告宣传等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呼吁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充分认识保证消费者生命健康的社会义务,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负责,自觉规范生产,合法经营,加大食品安全的投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就是关注人类的健康与生命,就是关注我们的现在和未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