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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1月1日起施行: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停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8:42:06 人浏览

导读:

图表:小排量车购置税恢复按10%税率征收新华社发小排量车购置税七五折优惠停止恢复按10%税率征收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1.6升及以

图表:小排量车购置税恢复按10%税率征收 新华社发

  小排量车购置税“七五”折优惠停止 恢复按10%税率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同时指出,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我国将全面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从1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办法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据了解,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节能措施之一,泛指通过价格、行政等手段,帮助电力用户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新政将实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实施。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着重支持自主创业、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通知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办法规范物业承接查验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根据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 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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