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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3年度消费者网购投诉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17:55:3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2014年2月13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了2013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2013年全年,消委会12315热线共接消费者投诉36286宗,比去年增长58.89%。在消委会协调和解决下,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五百万...

  核心内容:2014年2月13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了2013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2013年全年,消委会12315热线共接消费者投诉36286宗,比去年增长58.89%。在消委会协调和解决下,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五百万元。其中互联网服务类、汽车类消费等投诉增长迅速,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

  互联网消费投诉增量最大

  2013年,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286宗,比去年同期增长58.89%。投诉增长量最大的五类行业分别为:互联网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电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及交通工具类。

  其中,互联网服务的增量最大。统计数据显示,网上购物、手机、移动电话服务等商品和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合同、质量、价格方面。而随着人们物质文化需求和购物习惯的改变,汽车消费、网络游戏、快递物流等方面成为新的投诉增长点。

  据了解,2013年全市互联网消费(电子商务)投诉和申诉共16098宗,占全年投诉、申诉总量的29.18%,同比2012年的5485宗增长了 193.49%。其中,网络购物10281宗,网络游戏5817宗。网络购物投诉、申诉中,被投诉主体为欺诈网站的共4894宗,占网购投诉、申诉的 47.60%。

  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购物欺诈、不承担“三包”责任等方面。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市消委会建议:市民在网络购物时,最好亲自键入网站网址,不建议通过搜索引擎搜索网站域名;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的卖家购物;要看清商品的详细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还有售后服务的内容;选择网络交易平台指定的聊天工具与商家沟通,并且通过有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可随便点击他人提供的网址链接或进行私下汇款;索要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下是法律快车整理的一个案例。

  网购手机签收时未验收,开箱发现手机不翼而飞

  案情简介

  巫先生于2013年01月27日在淘宝店铺某某专卖店下单订购了一个价格为500元的HTC 牌手机,型号为EVO-4G,并成功支付。

  某某专卖店于2013年01月29日将该手机交与某某快递公司深圳分公司运送,01月30日货物送达时,巫先生未拆封验货便签收,随后拆封时发现内里包装胶袋被割破一个大洞,里面没有货物(签收与拆封过程有监控视频为证),巫先生联系快递公司和送货员要求赔偿损失后未果,遂进行投诉。[page]

  处理情况

  经快递公司核实,邮件确已遗失,快递公司与消费者协商,因邮件未保价,赔偿消费者损失500元,消费者不同意,要求赔偿2000元。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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