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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叫春”广告引争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1 18:37:27 人浏览

导读:

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这样的广告词会让你产生怎样的联想?近日,江西省宜春市旅游政务网在首页醒目位置打出的这条广告语,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关注。网友们纷纷在互联网上转载,并戏称此广告语为虎年最唬广告语,有网友甚至称其为史上最雷人旅游宣传口号,一时间这则广告

  “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这样的广告词会让你产生怎样的联想?近日,江西省宜春市旅游政务网在首页醒目位置打出的这条广告语,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关注。网友们纷纷在互联网上转载,并戏称此广告语为虎年最“唬”广告语,有网友甚至称其为“史上最雷人旅游宣传口号”,一时间这则广告语在互联网上引发了一场争论。

  反对声:广告词“叫春”易引发低俗联想

  在争论声中,大部分网友对此表示反对意见,认为广告语涉及一个城市的形象,甚至涉及一个地方历史文化的传承,不应该如此轻率。

  一位网友表示,这句广告的意思要表达的是关于“春”的一种联想,想用宜春这个城市名中的“春”字突出城市的美好,显示城市的朝气,但是由于已经有了“春城”昆明,结果狗尾续貂,弄出“叫春”这种雷人的词语,完全忽视这种叫法引发的不雅联想。他还写道:“之所以敢把这样的广告词挂在网上,绝对不可能不知道关于叫春的另类联想,而是抱着打擦边球的想法,利用文字的歧义故意引大家发噱,然后达到短时间聚集人气的目的。只是这种急功近利的想法,最后通向的不是对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探究,而只会让人感到庸俗和浅薄。”

  另外一位网友则对宜春这句广告语做了引申,他写道,如果宜春可以是“叫春”的城市,那么合肥岂不可以是一座“胖子圣地,世界胖都”,而齐齐哈尔也能说是一座“大家一起笑话他”的城市。他认为,广告是做给受众看的,旅游广告是做给游客看的,应该与产品的品质有直接联系。“春天”究竟与宜春有多少直接联系无法考证,而用这种带有性暗示的广告语,很容易让读者想歪,这种做法不应提倡。广告语在设计之时应考虑游客对该广告语的理解,如果导致游客理解发生偏差甚至完全相反,这样的广告即使再有创意,对建立城市的正面形象也是没有帮助的。

  赞成声:“叫春”一词多意体现语言魅力

  也有不少网友对宜春的这则广告语表示支持,认为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叫春”指的是猫春天发情时发出的叫声,寓意着春天的到来。在正常语境与合适的时间中,以此享受春的美好、感悟春的魅力、聆听春的曼妙,并没有什么不妥。“语言的上下文联系,或者词语多重意义与想象,本来就是语言魅力的一部分。”一位网友如此写道。

  著名旅游专家魏小安也对宜春这则广告表示支持。他认为,冬去春来,万物生长,春意盎然,春心萌动,何止猫叫春,万物皆如此,这是自然规律。并且,中国西部春城是昆明,贵阳号称第二春城,立足是“爽爽的贵阳”,黑龙江还有一个林海雪原中的伊春市,江西的宜春何以立足?一座呼唤春天的城市,一座创造春天的城市,一座生机勃勃的城市,一座推陈出新的城市。简称“叫春”,用幽默的语言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到底是低俗的广告语还是低俗的想法在作祟?

  在宜春市旅游政务网上,这则广告已经撤下。记者致电宜春旅游局之后得到的解释是,目前广告撤下是为了让更多广告进行联展。记者在其网站广告位上看到,“宜春,一座春的城市”、“有‘锂’走遍天下——亚洲锂都宜春”、“宜春归来不看月——月亮之都宜春”等广告正在滚动播放,并贴出了《关于宜春旅游宣传口号的说明》,表示“本站推出宜春旅游宣传口号,是从众多宣传口号中挑选出来的,目前得到广大网友的关心。在此,谢谢广大网友对宜春的关心。”

  城市形象广告应拒绝庸俗

  如今,对于这则广告语的争论还在继续。透过现象看本质,争论的最终焦点其实是人们对目前一些广告中性暗示、双关语以及低俗内容频频出现的担忧。

  北京广告人戴先生从事广告行业多年,他认为,西方国家法律对广告的规定较为细致,例如对带有性暗示广告的播出时间与尺度的限制,对广告中含有香烟与酒精镜头的限定等一些细节方面管理都较为严格。而在我国的广告制作与播出中,这些现象却屡屡出现,一些旅游景区为了引人注意,不断用类似“温泉裸浴民俗”、“性文化展览”等低俗的方式进行宣传。他还向记者透露,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曾对一则标有“玩美女人”字样的内衣灯箱广告作出处罚,法院最终也支持了工商部门“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处罚理由。

  近些年,在旅游景区的宣传方面,出现了不少低俗、劣质的策划案和内容,有的是无中生有,有的是用语言打擦边球,并无多少实质内容。例如一些地区伪造少数民族裸浴的民俗,杜撰并不存在的神话故事等。戴先生认为,宜春市旅游政务网后来撤销此条广告,至少是收到了对这则广告的负面反馈的结果。

  目前网络广告缺乏监管也引起了人们对这则广告合法性的怀疑。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吴莹洁律师表示,“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同时,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等情形。”她认为,广告作为一种出现在公众场合的事物有传达健康信息的义务,传统广告有审查监管,而网络广告的监管则存在较大难度,带有不良涵义的网络广告对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的心理将产生负面影响。

  一个城市的一则广告语,引发公众如此关注,这并不是第一例,预计也不会是最后一例。这则广告的出现引发了公众的深思:在生活中,各色广告虽然多的让人麻木,但创意经典的广告还是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成功的广告语其实不需要走旁门左道,也不用故弄玄虚,只要贴切就能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相关链接

  澳大利亚旅游广告因粗俗被禁

  在2006年,澳大利亚旅游局推出一则电视广告,“啤酒,我们买单;骆驼,已整装待发;我们把鲨鱼都请走了;让袋鼠腾出一片草地;我们把夜空都点亮了;我们为你预留了一整片海滩”。广告的最后,一位妖娆的比基尼女郎出水芙蓉般从碧波中探出风光无限的身段,叫道:“So where thebloody hell are you?”

  此则广告未能通过英国电视广告审查中心的播前预审,因为“bloody”在俗语中是“他妈的”之意。随后澳大利亚旅游局展开斡旋,澳大利亚旅游部长甚至亲赴英伦说情,禁令最终取消,但仍限令不得在晚上9点之前播放。在2007年3月,英国广告标准局在接到32次投诉之后,下令撤除载有这条标语的路边广告牌,并警告澳大利亚旅游局不得再使用类似粗俗字眼。

  在加拿大,加拿大广播公司称因为“hell”这个词的存在,在面向家庭的电视节目中不得播出。而加拿大广告管理部门则勒令澳大利亚旅游局去除广告中一段呈现一个半满酒杯的画面(即“啤酒我们买单”),因为依据规定广告中出现的饮酒者必须满法定年龄,不得出现喝无商标啤酒的画面,或者暗示喝无牌啤酒的画面,例如半空的酒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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